手機遺失遭侵占(破案了!!!) - 手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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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因為個資法 其實不對 是以下原因

: (3)2月初警察表達想調閱手機IMEI碼協助查案,卻被地檢署駁回,我回覆警察沒關係我會
: 再想辦法。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9/35839242/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7/35963524/

因為王院長關說監聽一案

立法院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

從2014年6月29日新法上路

警方偵辦最重本刑三年以上罪刑才可調取通聯,

還需經檢察官同意並向法院聲請核准才能調閱。


刑法 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
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關於罰金計量單位的部分,

由於我國刑法是民初所定,當時的貨幣為"銀元",

以今日臺幣對銀元的換算方式,是30比1,

所以罰金這部分,500元罰金=15000 元 新臺幣 。

故警察無法幫你查是真的...


當我們把警察的權限收回來後(我們給立法院我們的權限 故立法院=我們)

你還能期望警察幫你找到手機嗎?

他唯一能幫你做的就是幫你留了張紙條要求對方到案說明


而對方要不要理你也是對方的選擇

這罪罰15000和手機要交出來...


最後 我當然不敢說警察一定很忙...

但警察手邊一定也不是只有你這一件事

但每個人一定會把自己的事當成最重要的事

雖然每件事"理論上"是一樣重要

但從這罪只罰15000元而不用關的角度來看

我想警察是把這放在最後最後面吧...


因為以前查很簡單

請電信公司配合 依IMEI查出是誰用的

然後寄信或打電話要求對方出面

現在光依你說的

訴請警察應該積極到現場觀察建築樣貌,尋訪住戶鄰居

就為了找你的手機

雖然不可事而語

但也有人去銀行領個幾萬元要求警察護送而上新聞

(我第一次去銀行領個一百萬走個兩百步到旁邊的銀行也沒找警察

但如果我被搶就是自找的....)

我相信你的手機是很貴的

而警察去查成本應該也只在600~1000吧(油錢 時間算上他的薪水)

但如果查無所獲...你感覺他會不會被上級調侃?

花了這麼多時間精力結果只在找一個不重要的手機(或寵物 或腳踏車)


如果今天有人討厭某個分局裡的全部警察

找個二十位都去這樣報案警局是否就不用做別的事了?

還是就找一個專門處理這項業務...


我並不是說警察不應該努力幫你找手機

但在你說警察沒努力幫你找手機前 是否確定他們都只在那喝茶聊天而已呢?

我想你應該常看到警察在路邊開罰單吧...XD

人家還是有很多事要做的


或許有一天我也有很貴的東西掉了

我也會遇到一樣的情況

像之前腳踏車掉了 都有拍到是某個老伯了....

但腳踏車還是找不回來....

但說真的...那腳踏車還真的不值得警察努力去找呢...

你知道有警察要忙多少事嗎?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7/406566.htm

竹縣婦人報案「打蟑螂」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2/201102150671697.html

撿到5元沒還! 失主怒告罰1千


連打個蟑螂都一定是要親自到場了...

想必每天都是很忙於處理這些瑣事...

手邊事那麼多...看起來無法處理的就只能直接跟您說聲Sorr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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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發人好人名片
   Yaiba:您好,我是好人
      幫正妹組電腦送到府
         外加一年到府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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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03-27
題外話 這篇是告訴大家真的無法用IMEI找手機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5-03-28
推認真
Kama avatarKama2015-03-30
我覺得你這狀況不太一樣,失主的線索準備得很充分不像你所說的寵物腳踏車不知上哪找
Freda avatarFreda2015-03-31
Harry avatarHarry2015-04-02
五百元不是新台幣五百元
Zanna avatarZanna2015-04-03
警察要經過偵查才有辦法抓人,原po的證據是很充足沒錯,警察也有實際到場拍照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4-05
是15000
Necoo avatarNecoo2015-04-06
比如說想透過警察找到未來的被害人呢?! <=這啥?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4-08
就是卡在臨門一腳,不能確定門裡的人就是犯人,也不能只有失主提供的環境照片就去逮人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4-09
是15000 1:30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4-11
不要懷疑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4-12
實際上就是沒有確切在法律上站的住腳證據才只好留下紙條,看看能不能透過軟性勸導
Sandy avatarSandy2015-04-14
銀元跟現在的新台幣元是1:3沒錯 但是94年把罰金提高十倍 現在罰金規定要看刑法施行法1-1條
Annie avatarAnnie2015-04-15
依刑法施行法第1-1條,侵占遺失物是500*30=15000
Hazel avatarHazel2015-04-17
也就是說每一條的元的比例可能都不一樣但是刑法337從24年制定到現在沒修過 所以是x30
Iris avatarIris2015-04-18
什麼啦? 把報案的人想成自導自演的意思嗎 XD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4-20
也太腦補了吧
Eden avatarEden2015-04-22
換個角度想 警察身為非當事人 能夠如原原PO一樣堵定這個"嫌疑犯"就是一定是侵佔者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4-23
所以樓上某位不用說什麼腦不腦補 警察身為第三人自然是不能全然信任其中一方 或是有偏頗立場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4-25
警察真的難為ˊ_>ˋ 不否認有些警察會仗勢欺人
Eden avatarEden2015-04-26
PTT也有一句名言 勿忘督割 就是相同的意思...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4-28
但漸漸的世代換血 新生代都比較敬業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4-29
在罪行確定前都只是「嫌疑人」 誣控濫告可是一狗票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5-01
推原po國文不好造就我們可以仔細看
Kelly avatarKelly2015-05-02
警察真的是要無所不能..
Una avatarUna2015-05-04
之前處理過民眾投訴“風吹樹聲太大,要求砍掉大樹”(什麼鬼)也是轉警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5-05
那簡單,大官掉手機,警察才會認真找,我們升斗小民掉手機,就只好找民代來壓你。除非你警方一視同仁,大官掉東西一樣慢慢找,否則就別怪大家找民代媒體照三餐關說施壓
Edith avatarEdith2015-05-07
ptt怎麼可能不黑一下警察(笑)
Eartha avatarEartha2015-05-08
中肯文推。
Sandy avatarSandy2015-05-10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5-11
原po可能因為有錢,掉手機對於警察大小眼沒感覺。不過如果是車掉了,大官車被偷跟小民車被偷,警方的態度就會天差地遠了。 所以警方也別怪民刁,是因為自己標準不一致,就別怨民眾自力救濟,找民代媒體來施壓
Carol avatarCarol2015-05-13
所以老百姓掉東西才要找人施壓啊!這是警界自找的。
Kyle avatarKyle2015-05-14
這種邏輯適用在各界吧~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5-16
當你討厭一個人,他做什麼你都不順眼
Isla avatarIsla2015-05-17
比較奇怪的點是打蟑螂的重要性會高於竊盜案
Steve avatarSteve2015-05-19
y大也懂太多,知識淵博(拜)
Sarah avatarSarah2015-05-20
推,這不知那個白痴想出來的通訊法讓所有手機遺失的人都不用期待會有回來的一天,除非那隻手機被送回警局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5-22
有P大這種一點小事也要找人施壓 稿的所有事情都要平
Hazel avatarHazel2015-05-23
等處理 嘖嘖資源是有限的不是無限的,所有案件都不可能平等看待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5-25
上次手機不見,警察也是跟我說王金平的原因..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5-26
變成不能查序號...
Belly avatarBelly2015-05-28
因為打蟑螂是撥110求救的阿XD 110的案件一定都要完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05-30
整的列案管制 所以就會有很可笑的"人民求助-打蟑螂" 然後裡面就交代一下全案案情和處理現況= =
Yedda avatarYedda2015-05-31
並不是說看到蟑螂成功打死了就等於比竊盜案重要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6-02
只是因為打蟑螂這件事完全不會有任何法案阻擋....
Andy avatarAndy2015-06-03
所以才能夠完美、效率、親切地把牠解決掉= =
Mary avatarMary2015-06-05
那就沒辦法啦~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6-06
外國人的手機就找很快啊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6-08
看Y大的文又長知識了!
Noah avatarNoah2015-06-09
但看完整篇討論,現在如果手機遺失只能祈禱撿到的是好心人幫送警局...原本靠IMEI碼可能還有比較大的希望可以找回(如果他有拿來打),結果被立法院諸公搞成這樣直接買新機還比較快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6-11
好奇問,法律真的這樣計價喔?
Enid avatarEnid2015-06-12
https://youtu.be/LfiY8-R0T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