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pixnet.net/JACK5210/post/9422728
自從上次跟各位告知將與無名小站進行調解
在2007.09.27於台北市政府召開了調解會議
調解的主要幾項要求,雅虎奇摩公司都允諾將帶回去討論
第一.建請相對人允許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得保存並建立至個人電腦上。
(個人資料備份條款,軟體需由雅虎奇摩公司公告之。)
第二.有關相對人提供之網際網路服務於發生故障時,應向消費者致歉。.
(誠意條款,雅虎奇摩日後需針對任何使用者發生問題並且責任歸屬
於雅虎奇摩之後需要公開道歉)
第三.建議相對人建立並公告退費機制,並將客服電話至於網頁明顯處。
(退費條款,內容就不必多說了吧)
可惜的是,沒多久就發生雅虎奇摩公司將其他搜尋引擎禁止訪問無名小站
很明顯就是違反的公平會之前的要求。
喔~網誌內容當中還有調解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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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上次跟各位告知將與無名小站進行調解
在2007.09.27於台北市政府召開了調解會議
調解的主要幾項要求,雅虎奇摩公司都允諾將帶回去討論
第一.建請相對人允許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得保存並建立至個人電腦上。
(個人資料備份條款,軟體需由雅虎奇摩公司公告之。)
第二.有關相對人提供之網際網路服務於發生故障時,應向消費者致歉。.
(誠意條款,雅虎奇摩日後需針對任何使用者發生問題並且責任歸屬
於雅虎奇摩之後需要公開道歉)
第三.建議相對人建立並公告退費機制,並將客服電話至於網頁明顯處。
(退費條款,內容就不必多說了吧)
可惜的是,沒多久就發生雅虎奇摩公司將其他搜尋引擎禁止訪問無名小站
很明顯就是違反的公平會之前的要求。
喔~網誌內容當中還有調解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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