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有價推薦文 形同代言 - 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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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VaaXKd ]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部落客有價推薦文 形同代言
時間: Sat Nov 9 22:39:27 2013

人間福報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326381



部落客有價推薦文 形同代言

2013/11/9


【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平會繼針對三星「寫手門」事件開罰一千三百零
五萬元,昨天再公布「薦證廣告規範說明」修正案,特別於薦證廣告定義中增列社群
網站推文等「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規定部落客等在推薦文中必須充分揭露與
廣告間的僱用、贈與、報酬或其他有償之利益關係,若有故意廣告不實,也需和廣告
主負相同責任,最高可處二千五百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隨著電子商務和網路活動的興盛,社群網站推文已成為社會潮流,雖然
這種推文及論壇發言的行為與一般認為的廣告有別,但其呈現方式仍屬於〈公平交易
法〉所定之「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如發文者與業者間存有「利益關係」,則
社群網站推文即屬於「薦證廣告」,也就是一般所稱的「代言」。而由於推文對於消
費行為具有影響力,因此對於代言廣告內容的虛實,有必要進一步規範。



公平會舉例,如某廠商邀請知名運動員拍攝廣告,運動員在廣告中並陳述該運動鞋設
計符合人體工學,不僅具舒適性,且可提升運動表現及成績。



即使該運動員只在分享個人心得與感受,但因為消費者咸信其運動專業能力,所以仍
會認為運動員是在為該運動廠商作薦證,即屬薦證廣告。


公平會表示,廣告主與薦證者同樣應為廣告內容負責,即便是廠商免費提供試用,或
請工讀生在網路論壇「推」文,試用者或工讀生如撰寫有利的評論,就必須說明收到
免費試用的事實或與廠商之關係,否則就違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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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11-12
這法律就是要扼殺新起品牌用的 主要要大家去買媒體廣告
Callum avatarCallum2013-11-14
這樣要一堆假心得真收錢的部落客怎麼混下去
Erin avatarErin2013-11-17
現在口碑公司人人自危呀!所謂無本生意快沒戲唱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11-18
以後網路品牌大者恆大 創業機會微乎其微 連這年輕人創業
的途徑都要開始上鎖 開始大財團壟斷時代來臨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11-21
Buzz marketing在國外也是這樣封閉的嗎?
Damian avatarDamian2013-11-22
除非你吃人嘴軟 壞的說成好的 否則公開為什麼是扼殺
Megan avatarMegan2013-11-23
因為新起的品牌沒有口碑 自然需要花錢做口碑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11-26
現在花錢做口碑要揭露 這不是扼殺什麼是扼殺
Andy avatarAndy2013-11-30
PTT應該也有包含在內... 一堆開箱文要GG了XD
Lucy avatarLucy2013-12-01
自己心裡知道就好,不要講的這麼明
Enid avatarEnid2013-12-05
溫馨
Callum avatarCallum2013-12-10
現在規定 有拿好處要明講 否則就違反〈公平交易法〉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12-12
PTT還好吧,某些PC專門的論壇就......
Hedwig avatarHedwig2013-12-16
自己買的..也要明講? 亮發票?
Hedda avatarHedda2013-12-17
"有拿好處要明講"
Joe avatarJoe2013-12-21
小弟都沒拿到
Annie avatarAnnie2013-12-22
好處:開箱的喜悅 這樣算嗎?
Irma avatarIrma2013-12-26
http://ppt.cc/P3I9 看來有人不能賺錢 悲憤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13-12-27
那就反向操作 反推文 XD
Ula avatarUla2013-12-29
改成不給$就反推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12-29
工讀生表示:要發票?幾百張都有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1-02
不要言過其實不就好了...
Ula avatarUla2014-01-03
吃個東西批評一下不好吃就會被告,怎麼判斷言過其實
Tracy avatarTracy2014-01-06
台灣政府也真夠廢的,食安問題滿滿的包不敢去罰那些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1-07
大廠標示不實,對網路寫手倒是很自動自發的宣示要抓
Ula avatarUla2014-01-08
都抓光了要怎麼拿回扣啊
Ursula avatarUrsula2014-01-12
這樣才好阿,假寫手會害一堆人買到問題產品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1-15
抓寫手跟食安不衝突啊,出來跑的總有一天要還的
Puput avatarPuput2014-01-17
寫手要抓也是有幾次事件才開始的吧,又不是無故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1-20
pTT還好吧 不會有堆人一早出門就在門口踢到一箱3C...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1-24
但板上依舊有人換零件就跟換衣服一樣快呢
連"一早出門就在門口踢到一箱3C"這類理由都懶得給...
Adele avatarAdele2014-01-25
一切都是三星害的
Joe avatarJoe2014-01-30
這樣才好阿,假寫手會害一堆人買到問題產品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1-31
去01那種論壇就是看廣告的啊
Una avatarUna2014-02-05
至少這個版會少很多開箱文 ㄎㄎㄎ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2-09
終於要開罰了 爽 一堆寫手寫完不負責的 又逃漏稅
Necoo avatarNecoo2014-02-11
你確定逃漏稅嗎 XD
Adele avatarAdele2014-02-14
幾個ID要哭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2-18
糟糕了 以後沒獎品可以抽了~ 這個版要萎靡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2-20
這樣以後到底怎知道哪些商品好哪些不好阿...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2-21
有價的定義很好逃避呀XD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2-24
跟以前只有雜誌評測的時候一樣啊
Leila avatarLeila2014-02-26
開頭直接寫 廠商提供 廠商送測
Olga avatarOlga2014-03-01
以前雜誌或網站是直接寫明,這是廠商送測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3-05
現在,bj4
Leila avatarLeila2014-03-10
"必須說明收到免費試用的事實或與廠商之關係"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3-14
highlight一下,廠商和Blogger自己搞爛的
Erin avatarErin2014-03-16
Steve avatarSteve2014-03-20
出門踢到箱子真的很瞎...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3-20
現在部落客跟mobile都直接當廣告文 對我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