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鑑賞Google不妥協 北市府:再寬限兩週 -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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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7日鑑賞Google不妥協 北市府:再寬限兩週

2011/07/16

網址:http://tw.epochtimes.com/11/7/16/170306.htm

【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美商蘋果電腦(Apple)在14日同意定型化契約中,新
增APP應用軟體7天內退費條款,但美商谷歌(Google)卻透過律師強硬表示,目前傾
向於不遵循台灣消保法規定提出付費軟體退費機制,北市府法規會15日也決定,再給
谷歌兩週的寬限期,並將持續與谷歌溝通。

蘋果公司日前釋出善意,針對台灣地區使用者訂定付費軟體7天鑑賞期,創下全球
首例;但另一龍頭谷歌遲不配合,上月27日遭台北市政府先重罰百萬元。

谷歌:15分鐘鑑賞期已足夠

谷歌15日上午發出新聞稿表示,不會給7天鑑賞期,且Android Market為購買付費
應用程式的消費者提供了3種退費管道,包括15分鐘的鑑賞期,若使用者不滿意,可取
消購買,獲得全額退費;若消費者超過15分鐘鑑賞期,仍想退費,可透過Google Chec
kout購買紀錄網頁與程式開發者聯繫;或者可透過Android Market Support直接向Goo
gle要求退費協商。

Google並強調,在事件尚未解決前,Google會繼續停止銷售付費軟體服務。

已購買軟體仍可更新

不少消費者擔心,原先已購買的軟體更新,是否因谷歌暫停賣付費軟體而受到影
響?谷歌新聞稿提及,已付費購買的APP更新不會有問題。

若軟體無法更新,消保官也提醒,可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申訴。

對於谷歌的回應,北市府表示遺憾,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北市府決定將再給
谷歌兩週的時間進行研議,同時將持續與谷歌溝通,以創造消費者、谷歌及軟體開發商
三贏的局面。

葉慶元指出,市府和谷歌之間對於消費者退費的保障,並非15分鐘與7日的差距,
依據谷歌與軟體開發商間的經銷合約,對於手機使用者在下載前無法檢視的手機APP,
谷歌在下載後48小時內都會無條件同意消費者退費的請求;消費者如果透過信用卡發
卡銀行表示不願付款,如果是美金 10元以下的APP,谷歌也會直接退費給消費者,所以
雙方的差距有限。◇ (from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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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1-07-16
最後一段是葉大主委自己在找下台階了?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7-21
感覺台北市政府在找台階下了...
Donna avatarDonna2011-07-26
記得曾看過一篇分析google比起其他廠商更強勢,野心更強
Yuri avatarYuri2011-07-26
google希望成為下一個微軟,但是apple卻沒這種野心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7-28
樓上看的那篇分析如果不是在講反話,就是在搞笑。
Zanna avatarZanna2011-07-29
Google雖然不是吃素,但絕對是最開放態度的。換用Apple式
封鎖flash 之類的方法,Google早就可以阻止iPhone/iPad用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8-02
Google服務了(會不會被告反拖拉斯先不管)
Erin avatarErin2011-08-06
我覺得台北市政府實在不知道在想什麼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8-07
發現捅到蜂窩....又找不到台階下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8-11
其實阻止使用google服務的是apple,gtalk審核了ㄧ年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8-11
才通過app審察
目前google+也還沒通過
Hazel avatarHazel2011-08-14
使得google很多程式只好走web app的途徑
Iris avatarIris2011-08-14
http://blog.yam.com/philipy/article/39697534
看牠部落格不覺得是找台階...
Delia avatarDelia2011-08-18
會不會被告反托拉斯就差很多了好嗎?
Freda avatarFreda2011-08-21
再說iOS是不支援所有瀏覽器外掛 包括Java之類的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8-25
又不是只針對Flash
Lucy avatarLucy2011-08-29
而且野心跟強勢是兩回事 Apple的策略重點又不是搶市占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8-29
一點也不想看葉大撞屍的blog zzzz 噁心到爆炸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9-01
天聾府夜撞屍應該只PO文不看回應的,幾乎都是幹譙文... XD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9-05
他應該臉皮無敵厚,自我感覺良好到天頂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9-09
看了部落格底下大家罵得這麼有趣,心情有好一點了 XDDDDD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9-09
繳稅養了一群廢物,可不可以要求退費阿? XDDDDDD
Kelly avatarKelly2011-09-13
推樓上!!!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9-14
再開罰阿~ 把谷歌總部督更掉阿
Jack avatarJack2011-09-18
Apple一堆外推不支援,結果我們反而要感謝他阻擋了XX。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9-19
北市府一直堅持照"消保法的七天程序"走,卻不知Google其實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9-22
的3個方案已經超過七天而且還能保障到程式設計師。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9-23
市府在尋求台階下 就看google 給不給面子 贏得裡子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9-24
Google的三個方案沒保証7天內"無條件"退費,就算買完30年
Dinah avatarDinah2011-09-25
內都可以協商退費,還是違法…
Lydia avatarLydia2011-09-28
Apple的策略重點是讓你買他產品到死還幫他講好話。 |D
Carol avatarCarol2011-09-28
才通過app審察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