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付費軟體違法爭議,初審Google勝訴 - Android

Table of Contents

ppit12345:這一篇真的是完全不看消保法寫啥的最佳鍵盤法鄉民 01/08 13:45
ppit12345:去查一下17跟33條吧,前兩點就是由此解釋的 01/08 13:46
ppit12345:被罰是因為不協商到超過規定日期 01/08 13:49
ppit12345:但是Google 關閉付費是到期前一天 01/08 13:50
ppit12345:h某真的是來亂的,從頭到尾事件都不找清楚來找碴 01/08 13:51

第17條(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應向主管機關報備)【相關罰則】第三項~§57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
  違反前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效力,依前條
規定定之。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台北市政府何時變成中央主管機關了?


第33條(調查進行方式)【相關罰則】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
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
  前項人員為調查時,應出示有關證件,其調查得依下列方式進行:
  一、向企業經營者或關係人查詢。
  二、通知企業經營者或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
  三、通知企業經營者提出資料證明該商品或服務對於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
無損害之虞。
  四、派員前往企業經營者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有關場所進行調查。
  五、必要時,得就地抽樣商品,加以檢驗。

僅提供15分鐘無條件一鍵退款

又如何會有損害到消費者的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呢?


查詢、通知陳述意見,哪裡給予台北市政府協商權力了?

就已經決定下架不賣了,等Google能夠且願意提供七天鑑賞期或修法才有可能再回來了

是還要協商個什麼?

--

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1-10
這一篇真的是完全不看消保法寫啥的最佳鍵盤法鄉民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1-12
去查一下17跟33條吧,前兩點就是由此解釋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1-12
被罰是因為不協商到超過規定日期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1-15
但是Google 關閉付費是到期前一天
Dora avatarDora2013-01-18
h某真的是來亂的,從頭到尾事件都不找清楚來找碴
Hedwig avatarHedwig2013-01-21
財產表示:我被dororo了嗎?
眼睛還是放亮一點吧,唉......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1-25
怎麼33條的12345都打你臉?
Poppy avatarPoppy2013-01-29
哦應該說是33條第二項(聽的懂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2-01
今天這app會害你手機死機、燒機甚至爆炸 那才叫損害到財產
買東西付錢就叫損害財產的話 那還要買東西嗎?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2-04
第三十三條第二項 要求Google到場陳述意見 Google沒到場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2-07
原來錢不是財產,我耳朵聽錯了嗎?
Liam avatarLiam2013-02-09
Google 沒到場
看來你真的沒注意當時的新聞,連第一次協商Google 沒到
場都不知道
Quanna avatarQuanna2013-02-13
另外你學點術語吧,第二項指的是第二段話
James avatarJames2013-02-16
買賣時給付的金錢不屬於這裡說的財產,從法條的規範方
Edwina avatarEdwina2013-02-17
式來看,他要保護的是固有利益,交付的對價當然不是這
裡說的財產,而是契約解除時如何回復原狀的問題。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2-20
北市府自己也主張這條規範的是侵權行為,就更證明這一
點了
Carol avatarCarol2013-02-20
北市府的生命身體財產侵害論述是跟定型化契約條款綁在
Dinah avatarDinah2013-02-25
一起的,老實說個人覺得看不大出來北市府在主張什麼東
西受害或是有危險。
John avatarJohn2013-02-26
不知情自打臉又一齣,綠字部份為何會出現?詳找當初糾紛
開始的新聞
Mia avatarMia2013-02-26
主要是請求者是針對Apple 事件進行救濟,在統一行政下
所以其他家必須比照辦理
Freda avatarFreda2013-03-03
所以Google 才的以用這條告北市府侵權,h某跟a某真的來
亂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3-03
照h某的鍵盤法解,那北市府絕對瀆職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3-07
h某永遠都不能理解,為何Google 上訴但是m家跟a家還有ch
t/twn/fet都沒有上訴
因為該企業都有消費行為必然要遵守法規
Quanna avatarQuanna2013-03-09
斷法律的章好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