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鼠GMK Camping 鍵帽,好康報給大家知 - 鍵鼠Christine · 2018-01-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今天上網看到這個訊息,看到GMK,然後又是Camping,我就高潮了,想買但又嫌GMK價錢 貴的人,可以來試試手氣,看看你的運氣好不好囉!附上連結大家去看看吧! 大家來抽奬喔! http://woobox.com/m66qhz/jw1hsa -- 鍵鼠All CommentsJohn2018-01-20樓下歐洲人Enid2018-01-21不是, 電梯向下Lucy2018-01-23窩84 電梯下樓Aaliyah2018-01-25希望我是,電梯向下Oliver2018-01-28我真的不是歐洲人啊!手扶梯向下Edith2018-02-01這比發票頭獎還難中,讓給樓下Doris2018-02-01要是我中發票3獎就直接買兩套了Faithe2018-02-02推個Rachel2018-02-04我非,電梯向下Olive2018-02-09酋長路過 交給樓下了Mary2018-02-13點進去你不就加5機會?Elvira2018-02-17174.99美金!!! 我還是抽看看好了=_=Christine2018-02-17這邊可以用這個網址貼給人點嗎XDAgatha2018-02-21點進去才知道原PO+5了...Dora2018-02-26被騙+1Michael2018-03-02怎麼越看越像葉佩雯Delia2018-03-05我也想知道鍵鼠板對這種分享連結是什麼看法,之前也po過相關的連結,就被噓了Oliver2018-03-06然後我滿想問樓上噓的兩位是在噓什麼?你們得到抽獎的資訊了不是嗎Lauren2018-03-06最大的問題是原PO有騙點擊的嫌疑Damian2018-03-09我是個案判斷@@~ 這篇先S標記Joseph2018-03-13以後這種事情還是不要分享好了,得到抽獎資格還來酸開板Joseph2018-03-18騙點擊?有人叫你點嗎,不喜歡可以自己去找相關資訊啊要是真的這麼會,在這裡分享"騙點擊"就不是原PO了Jake2018-03-20好笑,請問版主大人這篇觸犯版規幾條幾項? 為何需要S?Queena2018-03-24蠻雙重標準的,鬧版不捅,捅分享抽獎,個案依據為何?Delia2018-03-28認真說,分享這個資訊其實是降低中獎率。Ethan2018-03-31再補:這遊戲規則是官方訂的,有在關注的人先分享很正常這只是先來後到問題,不存在什麼騙不騙,連結點進去一樣Wallis2018-03-31可以抽阿,平常自己沒在follow的哭說被騙,為啥不檢討你Olivia2018-04-01自己功課做得不夠,拜託有點邏輯好嗎? zzzzzJack2018-04-04說”騙”其實很有趣,原po整篇文中哪裡”騙”到你?Quintina2018-04-08以後不要分享,少點人知道比較好:)Vanessa2018-04-13噓沒什麼吧?原PO分享連結一開始也沒說他會+5這件事吧Jake2018-04-15然後這篇也沒板規問題吧,我也不知道板主要判斷啥Lucy2018-04-18S的目的只是提醒自己這篇文章留作觀察是否構成商業廣告? 這必須去看該連結網站特性決定Lydia2018-04-21抽抽抽Vanessa2018-04-25填信箱者+1 分享者+5 增加中獎率的機會絕對是較大的Gary2018-04-27例如如果原po跟該產品明顯無關,自然不容易構成商業廣告Sandy2018-05-01但是我不可能很快就判斷該網站性質,這需要時間看網站說明所以先標記提醒這篇文章需要觀察,是否踩到商業問題需要研究Valerie2018-05-06另外填信箱者如果沒預期會幫分享者增加Entries 點了Thomas2018-05-06才發現 但填寫者並無意要這麼做Agatha2018-05-11補充一點 踩到的是版規八商業廣告的部分,點擊率若能盈利則也有商業行為Linda2018-05-15那這樣應該完全符合"騙"的定義不過就騙這個部分板規並無規範 所以不該是處罰的理由Gary2018-05-17我這邊依據不是騙點閱率,而是點閱率可以獲得某些利益例如點閱率能換成廣告收益,則有商業行為問題Gary2018-05-17版主這樣說,判斷的東西應該是跟+5這件事情沒啥關係Blanche2018-05-20right~ 主要依據是商業行為Ula2018-05-20例如你架一個鍵盤論壇,貼上來,然後增加瀏覽人次,這本身沒問題.踩線疑慮是在這邊,但是認定還是得去看該網站說明Charlie2018-05-24哦? 那所以我今天開箱,網誌好讀版內有廣告,這樣算?Frederica2018-05-29秒解釋,已懂Iris2018-05-30你用免費部落格,裡面被內嵌廣告,廣告收益非發文者,故不算Robert2018-05-30但如果你自己架論壇,又用瀏覽人次去跟業者談廣告費用有證據我這邊就直接認定商業行為了.Caitlin2018-05-31我覺得第八條要有比例原則吧? 0u0Tom2018-06-02比較不算比例原則,而是以收益者是誰作為主要依據Odelette2018-06-03所以這篇沒問題了吧?Brianna2018-06-06所以原PO應該考慮附註一下該連結會+5吧?Bennie2018-06-10要自己+1的話可以點原本連結 http://woobox.com/m66qhzUna2018-06-14過去是有類似的案例,但我還沒找到,不知道當時文章還在不在Related Posts今年Razer沒有感謝祭貼鐵氟龍膠帶,真的好嗎?i-Rocks K68MSF/K68MSG400S的形狀96鍵盤和一些鍵帽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