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 5s 那種大小的4吋螢幕絕對常賣
因為我使用 iPhone 6 plus 之後24小時
還在「適應期」
我的手已經是大手了
抓6+這種5.5吋還稱不上完全得心應手
主要是這種薄度的邊不好抓 裸機材質容易滑
現在已經不可能使用單手滑機
一定是左手持機 右手滑點
當然這個代價對於我是ok的
因為大字很舒服 對我這種要40歲的人來說 即將老花的狀態看這種螢幕很ok
可是對手沒有這麼大 視力ok的大部份年輕人來說
6+ 就有點累贅大了 持機 攜帶都是沒有這麼容易
雖然我現在回頭看 3GS 的3.5吋 跟 5S 的 4吋都回不去了 覺得密密麻麻小字
其實使用什麼大小的手機 完全看體型 手大小 視力決定
每個人都不一樣
所以4吋螢幕機種絕對會被Apple當常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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