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Re: 致Lovetech的不公正 - 部落格Mia · 2006-11-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懶得跟你吵,因為刪文權是在我, 而不是在你身上。 能讓你的文章保留到今日,已經到我的容忍限度了。 所以這篇我連收都不收,直接刪文。 非常歡迎你去投訴,就是這樣子。 本來就很不公正的副板工3 Lovetech -- 部落格All CommentsWilliam2006-11-04推不公正 XDIrma2006-11-08事後推XDIna2006-11-13XDEdwina2006-11-14支持推 :DMichael2006-11-16原po觀念是對的,但是表達很爛 囧!Skylar Davis2006-11-20推..原po可惜了.語氣與邏輯造成誤解Isabella2006-11-25我覺得觀念見仁見智,可是不斷挑釁版友與版眾,是他不斷Irma2006-11-27被質疑的,到底討論的目的是什麼?Ophelia2006-12-02支持副板主XDIris2006-12-06無恥Noah2006-12-10推回來~Related Posts關於樂多請問blogger.com請問blogger.comwp.com的plugin?把Flickr照片做成mini card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