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管理規劃 立委提三大疑慮 - 數位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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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非專業投資人客戶的價值在金融業來講非常低。也容易成為人頭戶或者洗錢的通道。

這類型的客戶通常較無投資專業素養。容易投資失利,而中間衍伸的法訟等相關成本非常
高。

放大容易成為犯罪的溫床,限縮則導致市場不活絡。

正負關係的平衡是要哪捏得宜。

再來視為有價證券後,若依附在線下的錢包遺失該如何透過流程取得。有關權益的伸張和
保障一直以來有存款保險等保障。

但STO呢?

請問區塊臉的損失,請問有什麼中央單位負最後保管責任。

舉凡現實社會的債券發生的問題,STO依然會發生。外國人發行,請問國外有承認在台發
行的STO權益嗎。

一些金融業見解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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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9-09-22
託管本來就是個問題 這在國外也是
Ula avatarUla2019-09-22
但是限制機構或專業投資人才能投就很不合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9-26
STO就是高風險的金融商品 要玩的人自己負責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9-28
限制機構或專業投資人 等於是沒有零售市場
Yedda avatarYedda2019-09-30
任何商品沒有終端零售市場起來 怎麼會有批發市場?
Lydia avatarLydia2019-10-04
這個限制我猜是為了二次包裝所設計
Mary avatarMary2019-10-05
債券也沒有零售市場規模
Jacob avatarJacob2019-10-10
債券的確沒有直接零售市場 都是被機構消化成儲蓄/保險/
Eartha avatarEartha2019-10-14
ETF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