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出處: http://goo.gl/nzsEL
低頭族注意了,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凡是汽車、機車駕駛
在行駛間使用智慧型手機、電腦或類似裝置,就會被罰款。經過9月整個月的勸導期,新
制10月1日起正式上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道路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
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
為者,處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
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1000元罰鍰。
換言之,汽車駕駛若在行駛間成為低頭族,就會被罰3000元,而機車騎士則罰1000元。至
於走路的低頭族、騎腳踏車的低頭族,之前雖然引起廣泛討論,但其實並沒有罰則。只是
,為了自身的安全,大家過馬路時還是保持停、看、聽吧,說不定會發現身邊經過的景色
或人物值得多看一眼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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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族注意了,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凡是汽車、機車駕駛
在行駛間使用智慧型手機、電腦或類似裝置,就會被罰款。經過9月整個月的勸導期,新
制10月1日起正式上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道路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
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
為者,處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
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1000元罰鍰。
換言之,汽車駕駛若在行駛間成為低頭族,就會被罰3000元,而機車騎士則罰1000元。至
於走路的低頭族、騎腳踏車的低頭族,之前雖然引起廣泛討論,但其實並沒有罰則。只是
,為了自身的安全,大家過馬路時還是保持停、看、聽吧,說不定會發現身邊經過的景色
或人物值得多看一眼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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