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因身體不堪且工作十五年,可否辦強制退休領月退俸呢可否領 - 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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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我今年四十六歲,身心障礙特考錄取,輕度視障,,,因服公職眼睛長期打電腦有嚴重青光眼,,服公務人員十二年多,我想再二年多,即滿十五年公職年資,再找一家醫院診斷身體不堪勝任職務工作,,,請機關辦理強制退休,是否可領月退俸呢?即我滿四十八歲,十五年資,我打算這樣辦理可否?我要有月退休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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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 avatarEden2015-06-11
hi,發問者您好:1.有關您想要依照「命令退休」方式請領退休金:這要結合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的相關規定來看。簡單的說,只要你拿得出經評鑑合格的「地區醫院」以上等級的醫院,所開出的半殘廢以上的公保殘廢證明書,然後你的服務機關也同意的話,服務機關就可以依照公務��
Ethan avatarEthan2015-06-12
HI~版主你好!我是MIS的VIP會員蔡秉~相信你也是跟我一樣在不斷找尋好的商機!!一個國外的機會(不一定要懂英文)可以介紹給你,雖然它一開始可能只會賺幾千塊,但長期來看,他們會陸續投資在很多新型網站上,讓會員們未來都有機會每年至少獲利2萬美金,你可以參考看看(因為是國外的公司,不受台灣��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6-10
只要樓主有辦法搞到依第六條退休,就可擇領月退休金...第10條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條及第六條辦理退休者,退休金依下列規定給與:一、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或屆齡延長服務者,給與一次退休金。二、任職滿十五年以上,由退休人員就前條第一項之退休金種類擇一支領(即可擇領月退休金)20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6-14
依照公務員退休法來說第 六 條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以上,因身心障礙,致不堪勝任職務,繳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已達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半殘廢以上之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且出具證明者,應予命令退休。  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