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推-去高雄啊仲買東西居然被嗆 - 3C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wocpu (阿仲)》之銘言:
: 在此對該版友為我的態度鄭重道歉..
我只是個潛水的版胞, 兩造都不認識, 只是先前跟光華的店家有糾紛,
後來幸得調解, 提出一些個人不成熟的見解, 特來野人獻曝一下:

1.您沒回答到關鍵問題
2.您沒解釋清楚爭議點

在上段提到的網路競標, 這部分責任歸屬應該是系統商, 不是消費者,
縱然您店家可能以低於進貨價賣出, 但損失須自行認列, 或是轉介給系統商,
原po堅持要買確實站得住腳, 我想民法大家都知曉, 某種程度的口頭協議
已經能構成雙方的契約, 更何況競標的活動應有許多見證者,
自然應履行義務, 遵照合約的規則走.

再者, 兩方的說法在語氣的表達上顯然有落差,

原po→我們店是小本經營 經不起你這樣玩
店家→你要真的確定之後再買喔 不然你這樣換我們真的沒辦法
我們只是小本經營的小店家 原廠那邊我們也不好交代

用字遣詞似乎不一致, 很可能就是造成雙方不悅之處.

另外, 店家也保有不賣的權利, 既然已達成交易, 便是視同商業交易,
若店家認為這樣的退換貨造成困擾, 或許可考慮停止出售商品給客戶.

接著是爭議最多的地方↓

原PO→雖然我上次買了TY-140回去不能用 又拿到你店裡面退是沒錯
按照消保法, 實體店家不適用七天猶豫期,退換貨的"主力近因"就要看商品本身,
若是非人為故障損毀瑕疵, 或是店家已允諾的範圍, 客戶是有權利
主張退換貨甚至無息退費的; 若是因為客戶對商品的認知而提出要求,
依規定是可以半毛都不用退還的.

就像是
原PO→包裝都完全沒有破壞
店家給換是福利, 是體貼客戶, 不給換亦是合情合理,
但這物件到底有沒有損壞, 其實兩造都沒明確交代.

接著,
原PO→但我聽到的是"風扇只要沒鎖上螺絲都可以退"
這部分若店員真的說過這句話,即視為店家同意此交易條件,成為契約的一部分,
客戶主張退換貨或是退費, 並不構成違法.

最後, 會造成糾紛的還是這句話
原PO→而且那時是其他店員幫我結帳 他只是突然跳出來在旁邊嗆
兩造說話的口氣, 只有雙方知情(第三個可能是贓黝猾...),
偏頗單方面不一定準確, 版友也都知道不能只聽一邊,
會造成大家的不愉快, 多半都是兩邊說話的態度, 既然這部分大家都不在現場,
其實唯一能解決的爭議, 應該是店家要明確的解釋, 那些退換貨的部分,
商品到底有無缺漏瑕疵或損毀, 您不妨把這細節補齊, 則大家自有公評.

--

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9-02
中肯
Emma avatarEmma2011-09-06
Tom avatarTom2011-09-09
還是說清楚的好,聽者有意說者無心
應該只算是小事,態度決定一切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9-10
這個讓我想到ES事件 不知道到哪了
Edith avatarEdith2011-09-10
樓上不提,沒幾個人記得,看到店名才會想到
Susan avatarSusan2011-09-14
推這文 順便關心ES事件 XD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9-19
小店家唯一的優點就是價格巴~
Delia avatarDelia2011-09-23
那家店還活得好好的~ 在udn賣的零組件很多都是那家出貨...XD
Sarah avatarSarah2011-09-23
要完整的保障,建議直接去一些有7日內保障退換貨的商家買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9-23
只要東西完好~7日內退貨都很阿莎力
Hardy avatarHardy2011-09-26
TY140就是新品 當初只比對風扇孔位不合 就馬上拿去
啊仲詢問是否能換貨
Yuri avatarYuri2011-09-30
網路競標那段就跟DELL標錯價差不多..
Adele avatarAdele2011-10-01
學法的後一一+ 兩造...XD 專業術語~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