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全新」的外接硬碟--THE END - 儲存設備
By Zora
at 2014-12-13T10:02
at 2014-12-13T10:02
Table of Contents
不好意思,又來這裡打擾各位,因為覺得有必要把這次硬碟事件做個了結交代。
以下是當時賣方刊登的內容
◎硬體型號: USB 3.0 外接盒 320GB 兩台
◎品樣狀況: 全新, 非人為損失保固一個禮拜
◎交易方式: 自取, 郵寄的話由賣家付費
◎交易地區: 新北市汐止全區, 捷運南港展覽館
賣方兩台才1000元(幾天前賣2000),剛好我手邊作為BT碟80G、160G兩顆都快陣亡了
,且手邊有NB換SSD拆下來的7200RPM HD數顆,我正需要買外接盒,賣方便宜又完全滿
足我的需要,所以就買了
問:事先詢問是否有壞軌,是否已知是二手?
答:看標題,我認為就是全新的,但320G下市好一段日子了,所以就循例問下求心安。
問:為何不面交,是否另有隱情?
答:賣方面交地點在汐止、南港,我來回至少要2小時,外加標明可郵寄所以就請對方
用7-11店到店。
問題爭議點:
1.從7-11取貨後(就在我家旁),立刻下載HD TUNE PRO檢測,why?賣方跟向 X森購物
買的外接硬碟一樣,只用寄送用塑膠袋乘裝,當然毛毛的,所以立刻檢測,結果兩台
都有問題,我馬上請退。
2.賣方不同意退貨,只接受換貨,且賣方堅持他的「全新」定義是:
他沒用過,所以對他而言就是全新的,所以他沒有欺騙我------至於他得到硬碟前,
硬碟是否被使用,這不在他的認知範圍。並質疑是否是我自導自演。
3.我想正常人都不能接受這樣「全新」的定義,回信中就說「怎麼會有你這種人?」
「要求換貨需全新且面交,怕有人栽贓我」這是我用的最重詞。被質疑是毀謗賣方。
4.賣方回信告知他的「律師家人」看過全部交易往來信件,認為賣方的說法站得住腳,
並認為我有涉嫌毀謗之嫌。因此我回信質疑:「全新」在法律上可以這樣定義嗎?
這樣就達毀謗成案要件?「真的是律師嗎?」「真有這位律師家人嗎」被賣方認為是
污辱他的家人。
5.我表示會將文章放到硬體版提醒大家,交易要小心,也請他去看,我從沒明示或暗示
賣方是誰,但他認為這是對他又一次的毀謗。
6.賣方得知後,應是在這裡看到了討論串中一位版友的見解,因此接下來主張
◎硬體型號: USB 3.0 外接盒 320GB 兩台
◎品樣狀況: 全新, 非人為損失保固一個禮拜
上面這兩句的意思是:全新指的是USB 3.0 外接盒,並不包含320G硬碟。同時高度懷疑
並打算向智財局檢舉我使用非正版HD TUNE PRO軟體-----一旦鬧上法院的話。
並指責我態度一直很惡劣。
7.我同意並授權可以將雙方攻防文章公布,看誰惡劣,賣方表示因缺乏「公正的第三人」
而不願意。
8.在我提出即將興訟的意圖後,賣方態度有軟化,表示願意更換檢測出來有問題的硬碟,
但不會是全新的,若要全新的請我自己另行買。
-------這好歹也算是一種善意吧,我想辦法讓自己這樣認為。
9.在PTT買賣多次,第一次碰到這樣的情況,家人力勸反正光兩個外接盒也差不多值一千元
了,放下吧。在 禱告後,得到 神的指引,我不再執著此事--內心轉折就不談了。
最後我的感想:
1.賣方應是疏於對出售物品的事先檢查或瞭解,且對電腦產品認知不足,外加個性較敏感
,所以會有這次交易糾紛,並用這種方式來回應,結果事情就越鬧越僵了。
2.今後若有人賣東西,例如標題寫「全新 鍵盤 滑鼠 記憶體」,版友們最好要問清楚:
「這是指這三樣是全新的嗎?」
3.買硬碟檢測時,最好跟我一樣,去下載試用版來測,免得有用非法之嫌而反遭檢舉。
最後謝謝各位 耽誤大家 也謝謝指點小弟如何處理消費糾紛 嫌熟法律的各位版友
再次謝謝您與各位。
--
以下是當時賣方刊登的內容
◎硬體型號: USB 3.0 外接盒 320GB 兩台
◎品樣狀況: 全新, 非人為損失保固一個禮拜
◎交易方式: 自取, 郵寄的話由賣家付費
◎交易地區: 新北市汐止全區, 捷運南港展覽館
賣方兩台才1000元(幾天前賣2000),剛好我手邊作為BT碟80G、160G兩顆都快陣亡了
,且手邊有NB換SSD拆下來的7200RPM HD數顆,我正需要買外接盒,賣方便宜又完全滿
足我的需要,所以就買了
問:事先詢問是否有壞軌,是否已知是二手?
答:看標題,我認為就是全新的,但320G下市好一段日子了,所以就循例問下求心安。
問:為何不面交,是否另有隱情?
答:賣方面交地點在汐止、南港,我來回至少要2小時,外加標明可郵寄所以就請對方
用7-11店到店。
問題爭議點:
1.從7-11取貨後(就在我家旁),立刻下載HD TUNE PRO檢測,why?賣方跟向 X森購物
買的外接硬碟一樣,只用寄送用塑膠袋乘裝,當然毛毛的,所以立刻檢測,結果兩台
都有問題,我馬上請退。
2.賣方不同意退貨,只接受換貨,且賣方堅持他的「全新」定義是:
他沒用過,所以對他而言就是全新的,所以他沒有欺騙我------至於他得到硬碟前,
硬碟是否被使用,這不在他的認知範圍。並質疑是否是我自導自演。
3.我想正常人都不能接受這樣「全新」的定義,回信中就說「怎麼會有你這種人?」
「要求換貨需全新且面交,怕有人栽贓我」這是我用的最重詞。被質疑是毀謗賣方。
4.賣方回信告知他的「律師家人」看過全部交易往來信件,認為賣方的說法站得住腳,
並認為我有涉嫌毀謗之嫌。因此我回信質疑:「全新」在法律上可以這樣定義嗎?
這樣就達毀謗成案要件?「真的是律師嗎?」「真有這位律師家人嗎」被賣方認為是
污辱他的家人。
5.我表示會將文章放到硬體版提醒大家,交易要小心,也請他去看,我從沒明示或暗示
賣方是誰,但他認為這是對他又一次的毀謗。
6.賣方得知後,應是在這裡看到了討論串中一位版友的見解,因此接下來主張
◎硬體型號: USB 3.0 外接盒 320GB 兩台
◎品樣狀況: 全新, 非人為損失保固一個禮拜
上面這兩句的意思是:全新指的是USB 3.0 外接盒,並不包含320G硬碟。同時高度懷疑
並打算向智財局檢舉我使用非正版HD TUNE PRO軟體-----一旦鬧上法院的話。
並指責我態度一直很惡劣。
7.我同意並授權可以將雙方攻防文章公布,看誰惡劣,賣方表示因缺乏「公正的第三人」
而不願意。
8.在我提出即將興訟的意圖後,賣方態度有軟化,表示願意更換檢測出來有問題的硬碟,
但不會是全新的,若要全新的請我自己另行買。
-------這好歹也算是一種善意吧,我想辦法讓自己這樣認為。
9.在PTT買賣多次,第一次碰到這樣的情況,家人力勸反正光兩個外接盒也差不多值一千元
了,放下吧。在 禱告後,得到 神的指引,我不再執著此事--內心轉折就不談了。
最後我的感想:
1.賣方應是疏於對出售物品的事先檢查或瞭解,且對電腦產品認知不足,外加個性較敏感
,所以會有這次交易糾紛,並用這種方式來回應,結果事情就越鬧越僵了。
2.今後若有人賣東西,例如標題寫「全新 鍵盤 滑鼠 記憶體」,版友們最好要問清楚:
「這是指這三樣是全新的嗎?」
3.買硬碟檢測時,最好跟我一樣,去下載試用版來測,免得有用非法之嫌而反遭檢舉。
最後謝謝各位 耽誤大家 也謝謝指點小弟如何處理消費糾紛 嫌熟法律的各位版友
再次謝謝您與各位。
--
Tags:
儲存設備
All Comments
By Robert
at 2014-12-15T07:30
at 2014-12-15T07:30
By Sarah
at 2014-12-16T04:13
at 2014-12-16T04:13
By Aaliyah
at 2014-12-18T01:30
at 2014-12-18T01:30
By Bennie
at 2014-12-20T08:43
at 2014-12-20T08:43
By Jacob
at 2014-12-24T14:37
at 2014-12-24T14:37
By Barb Cronin
at 2014-12-29T09:49
at 2014-12-29T09:49
By Zora
at 2015-01-03T00:33
at 2015-01-03T00:33
By Victoria
at 2015-01-05T21:10
at 2015-01-05T21:10
By Irma
at 2015-01-10T20:22
at 2015-01-10T20:22
By Jacob
at 2015-01-13T21:52
at 2015-01-13T21:52
By Annie
at 2015-01-15T18:42
at 2015-01-15T18:42
By Ina
at 2015-01-17T14:52
at 2015-01-17T14:52
Related Posts
想買個64GUSB3.0的隨身碟
By Jacky
at 2014-12-13T05:48
at 2014-12-13T05:48
請問硬碟這樣是不能再用了嗎?
By Leila
at 2014-12-13T01:09
at 2014-12-13T01:09
隨身硬碟推薦-WD/Toshiba?
By Franklin
at 2014-12-12T15:47
at 2014-12-12T15:47
入門NAS ds215j or ds214play
By Annie
at 2014-12-12T13:33
at 2014-12-12T13:33
硬碟資料無故消失(非隨身硬碟)
By Frederic
at 2014-12-12T11:25
at 2014-12-12T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