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一篇文章可能會花一小時以上
有時不知不覺扯了很多,一不小心就寫成老太太的裹腳布了 0rz
至於樣式方面,我有時是用現成的去改,有時是從頭做
那種從頭做的感覺挺不錯的,會很有成就感
而且當版面上每張圖都是自己親手畫出來的時候,真的會想給自己拍拍手
其實之所以能夠持之以恆的寫,主要是我原本就有寫日記的習慣
但因為部落格同時也是要給別人看的
所以我就慢慢地從單純的記事,轉化為更豐富的寫法
但不知不覺,由於文章篇幅都很長,也導致我很多日記停留在草稿沒有完成
現在我已經累積了數百篇未完成的草稿了
而這情況看來也會一直持續下去 (如果不積極清理的話)
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很喜歡繼續 blog 的 ^^
Pixnet 的官方 blog 頂端,有句話我很喜歡:
I blog, therefore I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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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喝掉兩大口純喫茶,再倒進五分之三的光泉,搖一搖,甘甜奶茶立刻來。」
「藤井樹,這主意雖好,但是,我喜歡統一,而不是光泉耶!」
風 痕 影 http://hit1205.blogdns.org/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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