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跳槽說溜嘴 科技公司盜用軟體被查 - 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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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跳槽說溜嘴 科技公司盜用軟體被查獲
2015-02-05 18:44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

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專責組,日前接獲民智科技公司
報案,指稱他們合法代理的高端科技軟體CAM350工業設計軟體,遭
人非法盜用多年,警方會同告訴人前往查緝,當場查獲涉案公司未
取得授權在25台電腦上安裝非法軟體,民智科技初估遭侵權超過
4500萬元,將依法求償。

警方調查,涉嫌侵權的科技公司就位處民智科技公司附近,違
法盜用軟體多年,民智科技毫不知情,直到日前涉案公司一名工程
師打算跳槽,前往民智科技應徵面試時,不小心說漏了嘴:「我很
熟悉貴公司的軟體,用了好多年了!」,才讓民智科技察覺遭盜用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25516

心得:

個人覺得工程師是故意的

不過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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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板規對版友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過當版主違反了自己
所制定的版規,而企圖侵害版友權利的時候,如果版友還去盲從的話
,那麼就是一項罪惡了。因為當版主有犯罪或是謬誤行為產生的時候
,身為版友,得對這樣的行為提出異議、批判、抵抗的權利和義務。
與f-s CCR前版主 對抗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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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7-01
下禮拜三起BSA又要開始發動查盜版計畫了www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7-01
暗黑兵法 公子求職 公司獻頭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7-02
遞投名狀 順利錄取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7-07
應該是工程師不知道原本東家是用盜版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7-08
還沒近公司就幫公司帶來4500萬收入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7-09
他應該以為是公司買的是正版
George avatarGeorge2015-07-13
馬上錄取 加薪 20%
Kelly avatarKelly2015-07-17
他哪知道是不是正版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7-20
為什麼說熟悉該軟體就知道盜用 這新聞寫這樣還真妙
Susan avatarSusan2015-07-22
明顯就是在編故事
Rae avatarRae2015-07-23
新聞沒寫完整吧,如果說大量採購名單之中沒有該工程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7-27
師之前任職的公司名稱,很快就查出來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7-30
沒錯,盜版現在已經是非告訴乃論囉,要記得這點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7-31
樓上是基於哪次修法,會變成非告訴乃論?夢到的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8-03
問是那間公司,再去查有沒有授權就好了 很難嗎?
Isla avatarIsla2015-08-04
著作權法 91 91-1 100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8-06
整個著作權法僅違反91-III、91-1-III不限告訴乃論
Una avatarUna2015-08-09
From 第100條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8-09
人落跑的請看98-1的條文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8-09
如果該公司沒有將軟體重製成光碟(不符91-III)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8-11
那也不會有91-1-III
Ethan avatarEthan2015-08-12
以目前的條文來說,如果重製後放進USB就不符那兩個
非告訴乃論的情況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8-16
行為上必然侵犯重製與散布
Ingrid avatarIngrid2015-08-18
101條,公司、員工追加罰金(違反91~93條者)
Cara avatarCara2015-08-23
那罰則是針對重製成光碟,但盜版不只這種模式。本則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8-26
報導盜版模式不是91 91-1非告訴乃論特殊狀況能處理
Rae avatarRae2015-08-30
我只是去爬u大師講的條文而已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8-31
不能套用非告訴乃論就走告訴乃論就好
Jacob avatarJacob2015-09-01
行為上的侵權是肯定的,所以幾乎確定告得贏
很難用合理使用的條文來argue...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9-04
還沒進公司就幫公司賺4500萬XD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9-06
比照食安條款 絕對要告到他倒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9-08
我也只是針對U大師說是非告訴乃論提出質疑 要是全變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9-09
成非告訴乃論 那堆愛盜圖侵犯人家版權的立委怎麼沒
一個被檢調主動法辦過 所以結論是只有盜版光碟是
Regina avatarRegina2015-09-14
立委的情況應該可以套用合理使用的條文,加上沒什麼
Tom avatarTom2015-09-17
人會為了盜圖去告立委(暴露自身+冗長訴訟流程)
Liam avatarLiam2015-09-21
有喔,蔡正元被檢舉過N次。原作者都出來抗議。相關
Hedda avatarHedda2015-09-22
單位都沒做為。而且蔡正元是臉書盜用。跟質詢無關
Tracy avatarTracy2015-09-24
檢舉是去走訴訟流程嗎?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9-29
如果一定要出手,走訴訟比較有效(東西要收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10-03
如果是非告訴乃論,幹麻要走訴訟流程? XDD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10-05
很明顯就對侵權行為一樣是告訴乃論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