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猛男牆是否違反肖像權? -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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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go1224 (阿離)》之銘言:
: 詳細內容在這邊:http://www.plurk.com/p/1tyvec
: 主要受到的爭議問題,就是製作正妹、猛男牆的人並無獲得對方同意,
: 便擅自將他人的照片拿去使用,噗浪本身並沒有讓使用者查詢"他人"歷史頭像的功能,
: 而是有人編寫一套程式,去把其他使用者的照片挖出來,甚至做成正妹、猛男牆!
: 並且沒有得到被刊登在牆上的人的同意!
: 引用自噗友genic說的:「未經同意任意張貼他人的個人圖像有可能違反刑法第315-1、
: 315-2條妨害秘密罪及民法195條。而若是在公開板面上張貼
: 他人圖像,也有可能侵犯民法195條,如果加上不良評論,
: 也非常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 我比較不解的是說,對於製作正妹、猛男牆的人,如果已要求他把自己的照片拿下來,
: 而製作正妹、猛男牆的人卻不肯,是不是有什麼管道可以對他採取法律途徑呢?

這位製作歷史頭像牆的人我剛好認識
首先,請明白一件事情,網路也沒有所謂公開不公開的秘密
而頭像本身是由當事人親自上傳於公開場合的,這點應該不算構成罪行
再者,所有的『歷史頭像』都在plurk的資料庫裡
而製作歷史頭像,也只是從plurk的資料庫挖出來而已

好的,如果真的構成違法行為的話
那麼麻煩你,無名,pixnet,ptt表特版,各大論壇,通通抄吧
我支持你

真的,要私密的話請拔掉網路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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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09-09-11
仔細思考一下 確實應該不是張貼 而是類似蒐集/引用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9-11
如果這樣可以告的話 各大圖片蒐集都可以告了 ex.google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9-16
但google有管道可以讓使用者申請拿下,但這個沒有。
Hedda avatarHedda2009-09-18
以前好像也有個P2P程式的判例 也是沒成功的樣子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09-22
現在就是有一堆使用者去申請拿下,他以不關他的事回絕。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9-27
GOOGLE比較大 可能不想引起爭議吧
David avatarDavid2009-09-27
那是道德 扯不太上法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09-30
我覺得如果使用者真的有意識到肖像權 就不應該把照片上傳到
Jacky avatarJacky2009-10-01
像是無名等知名網站?(傻傻的XD)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10-01
如果不想把照片分享,那把照片上傳的用意何在?
Olivia avatarOlivia2009-10-02
但這是被蒐集起來,類似引用,被刊登的人被許多人加入好友
而感到困擾不已耶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10-03
另外不是很清楚噗浪(沒用過),不過如果是像facebook一樣
Iris avatarIris2009-10-07
大頭照每個人都可以看到(未加密等),其實已經是公開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10-08
要用網路請先瞭解他的精神--share,以及瑕疵--透明
Hardy avatarHardy2009-10-12
dpciel也同意類似引用了,那麼引用會有法律問題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10-14
"引用"也要獲得同意才算吧,否則就是"盜用"!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10-16
去看了一下正妹牆 也太強大了吧XD
Cara avatarCara2009-10-18
未經同意的引用是盜用吧?
Isla avatarIsla2009-10-20
這跟寫在網誌上的文章雖然可以被大家搜尋到,但不代表可以
被拿去貼在另一個地方供人觀賞啊~~
Robert avatarRobert2009-10-20
如果只是因為搜尋的到,就能恣意散播,這似乎不太對啊~
Dinah avatarDinah2009-10-23
這我不清楚 不過沒涉及商業行為的話 好像不是很好告的樣子?
John avatarJohn2009-10-27
不過正妹牆的右下角有powered by google App Engine
可以向google申訴嗎?
Robert avatarRobert2009-10-27
連好友和粉絲都公開了~你是要我們自爆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10-31
我來補噓的...
Iris avatarIris2009-11-03
樓上 保護自己的話 就不應該把照片上傳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11-04
那部落格大家也不用寫了 保護自己就別把文字著作上傳咩(茶)
Lily avatarLily2009-11-06
歹年冬,稿簫郎。說不定chhs就是做正妹牆的人XD
Ina avatarIna2009-11-06
覺得不噓對不起自己了...
Irma avatarIrma2009-11-07
chhs先生~你是說怪我們不該把相片放上去囉?那我申請部
George avatarGeorge2009-11-09
洛格做什麼?我上傳不代表每個人都可以這樣任意散佈轉貼
Emma avatarEmma2009-11-10
無意義的生氣解決不了事情
我不過是協助討論 還是希望陪你們一起謾罵?
Joseph avatarJoseph2009-11-12
無知識的言論才是解決不了事情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11-15
那你們自助吧 謝謝
Joseph avatarJoseph2009-11-17
chhs先生你這不叫協助討論~這叫幫倒忙
Queena avatarQueena2009-11-17
不贊成。自寫自用不代表你可以沿用,尤其是未經告知
Kyle avatarKyle2009-11-18
自己上傳的&被未經告知亂散播,當事人的感覺差很多好嗎
Yedda avatarYedda2009-11-20
嗯...瞭解...我跟『寫歷史頭像的人』說說看好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9-11-23
個人覺得歷史頭像還蠻有趣的 不過看到自己上傳過的圖一
Yedda avatarYedda2009-11-25
一被抓出來 乍看之下心裡感覺怪怪的 不過應該不會有人上
傳不想給人看的私密圖當頭像吧
Doris avatarDoris2009-11-30
至於正妹牆跟猛男牆會不會關閉,這就要看作者的決定囉
Leila avatarLeila2009-12-04
..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12-06
回來補噓
Joseph avatarJoseph2009-12-10
這麼懶啊 懶到不想尊重人啊 嘖嘖
Kelly avatarKelly2009-12-13
其實chhs講到重點啦 公開的相片要主張隱私真的有點問題
David avatarDavid2009-12-15
主張著作權可能才是正格 主張肖像權或隱私權就有點沒認清網路
空間的特性 原作者的確做了不對的事 不過罪名要正確 :P
Andy avatarAndy2009-12-15
..
Jacob avatarJacob2009-12-16
Jacob avatarJacob2009-12-21
Yedda avatarYedda2009-12-25
Enid avatarEnid200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