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刪除90日後 -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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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過版,沒看見相關問題。

刪除網誌時,網頁上說明:

「……刪除網誌後的 90 天內予以復原,超過這段時間,系統將予以永久移除。」

表示90日以內,被刪除的網誌中的Blog*地址將無法被拿來當作申請使用

那麼意思是,90日過後就可以再度使用了嗎?

因為不敢確定所以尚不敢刪除

煩請知曉的人幫忙解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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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4-08
可以隨便創一個帳號再刪掉測試?
Tracy avatarTracy2011-04-09
只要沒再被使用,就可以隨時申請,你也可以改名字在刪
Edith avatarEdith2011-04-13
tha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