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網誌刪除90日後 - 部落格Daniel · 2011-04-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已爬過版,沒看見相關問題。 刪除網誌時,網頁上說明: 「……刪除網誌後的 90 天內予以復原,超過這段時間,系統將予以永久移除。」 表示90日以內,被刪除的網誌中的Blog*地址將無法被拿來當作申請使用 那麼意思是,90日過後就可以再度使用了嗎? 因為不敢確定所以尚不敢刪除 煩請知曉的人幫忙解惑,謝謝 :) -- 部落格All CommentsBrianna2011-04-08可以隨便創一個帳號再刪掉測試?Tracy2011-04-09只要沒再被使用,就可以隨時申請,你也可以改名字在刪Edith2011-04-13thax :)Related Posts相簿首頁顯示問題圖片的邊框有沒有人使用部落格觀察?請問這效果是要從哪邊修改呢?Re: PTT Blog板友簽到簿(PTTBlogRol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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