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行店長盜200客戶個資辦續約 變賣免費手機詐318萬 - 手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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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46060

2.原文標題:
通訊行店長盜200客戶個資辦續約 變賣免費手機詐318萬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4.原文內容:

桃園某通訊行店長缺錢花用,竟偷拿客戶身分證影片向電信公司辦理門號續約,拿到店家
續約贈送客戶的IPHONE、三星手機及配件,再轉賣把所得放入口袋,半年內冒用達204人
次,詐得300多萬元商品,刑事被依204個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民事判劉應賠電信行共322
萬6959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因本身經濟問題,為轉賣公司給客戶續約贈送的商品,利用曾經幫客人申
辦門號留下的身分證影本,分別以自己、不知情的3名店員名義,沒有經過客戶同意或授
權,分別偽造簽名、印文等,偷偷替他們和電信公司續約門號。

檢方查出,劉從2017年3月至8月間,利用擔任店長職權登入店家POS系統,輸入客戶個資
申辦續約後,再隨即取消門號申辦、續約,讓公司無法即時發覺。

檢方發現,劉短短半年內偽造204人次,詐得公司贈送的IPHONE、SONY、SAMSUNG、HTC等
多個廠牌手機,還有保護貼、手機殼充電線及超商禮券等,總價高達318萬多元。

審理時,劉坦承不諱,並有電信資料、客戶個資等佐證,法院審酌劉男犯後坦承態度良好
,並和通信行、電信業者調解、和解或賠償;法院認為,劉同時觸犯偽造文書、詐欺等罪
,兩罪想像競合,從重依偽造文書罪論處,依204個偽造文書罪各判劉3月至5月徒刑,合
併執行2年,得易科罰金。

通信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對劉求償手機等商品共318萬855元,以及代為支付相
關門號違約金4萬6104元,總共向劉求償322萬6959元。

對此,劉男沒有出庭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民事庭認為,劉男詐欺部分一
審已判刑,並有其他店員證詞,認定他故意以違背善良風俗之方法,損害於店家,判劉應
賠償通信行322萬6959元。

5.心得/評論:
雖然說這種事已經層出不窮了 不過一個人能夠盜用這麼多個資也是挺厲害的

大家覺得他被抓到的原因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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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21-03-28
蠢。
Ida avatarIda2021-03-30
東? 標? 昇?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4-01
真的不懂合併執行204個三到五月的刑期可以合併成兩年法律系的不要想當法官了來業界研發最強壓縮演算法可以賺更多錢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4-03
反觀宗瑞
Jacky avatarJacky2021-04-04
不愧是CP島都算好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21-04-06
這麼說來犯102個會合併成一年囉?
Bennie avatarBennie2021-04-08
犯罪天堂吧,200多個身份證才值2年
Kama avatarKama2021-04-10
看來個資更狠的盜,反正幾百個都是很輕罪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4-12
204個偽造文書分別3-5個月合併執行24個月????還得易科罰金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4-14
說好的一罪一罰呢
Jacob avatarJacob2021-04-15
在敝島偷錢比詐騙判得還重xd
Andy avatarAndy2021-04-17
懂數學原本就不會去讀法律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4-19
東? 標? 昇?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4-21
覺得不會被發現嗎 哈哈哈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4-23
文組的數學有夠差,3個月*204件 = 2年
Una avatarUna2021-04-25
法官政客,好朋友手拉手啦
Noah avatarNoah2021-04-27
笑死 原來法律系都是在學怎麼壓縮?
Annie avatarAnnie2021-04-28
盜身份證也能從2017審到現在,然後判2年?穩被抓的,但是這店長應該覺得值得拼一把
Ida avatarIda2021-04-30
笑死,合併才罰關2年。臺灣法律垃圾
Yuri avatarYuri2021-05-02
沒有關吧?得易科罰金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5-04
做愛偷拍關20年 盜個資亂辦資料判2年 lol
Thomas avatarThomas2021-05-06
合併幾年已經不是問題了 他可以易科罰金 根本不用關
Iris avatarIris2021-05-08
200多個人都沒人發現自己被續約了嗎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05-09
兩百多個笨蛋?
David avatarDavid2021-05-11
人家是文組ㄟ 不要嘴法官數學啦
Lucy avatarLucy2021-05-13
兩年算快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1-05-15
用了二百個人頭門號搭iPhone12 Pro,拿來賺價差。
Kelly avatarKelly2021-05-17
200人都不知道自己合約有問題?
Yuri avatarYuri2021-05-19
為什麼續約馬上取消後不會被追討贈品?要等後來才發現?
Yedda avatarYedda2021-05-21
數理好就不會淪落去文組了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05-22
一天嫌文組這樣那樣,但上法院還是文組人判你刑期,理組魯只能在網路酸,哈哈淪落哈哈
Emma avatarEmma2021-05-24
法的問題 請回歸立委修法
Oliver avatarOliver2021-05-26
給通訊行辦手機續約的風險還是很高的
Adele avatarAdele2021-05-28
204個偽造文書罪各判劉3月至5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得易科罰金,真爽
Ina avatarIna2021-05-30
沒有內控機制嗎?
David avatarDavid2021-06-01
鼓勵各位要幹大事啊,都犯法了當然多幹幾條啊
Lucy avatarLucy2021-06-02
犯法的期望值相當好,廢物人渣不犯法真的算笨蛋台灣法律就是鼓勵犯法,法官專門找理由輕判犯人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6-04
所以老人才說不要輕易上法院啊
Gary avatarGary2021-06-06
犯後態度良好?!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6-08
法律只是給垃圾法官玩弄的工具,怎麼判隨垃圾法官高興
Una avatarUna2021-06-10
合併執行到底是三小
Una avatarUna2021-06-12
兩年?年薪150萬。台灣法院真好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6-14
不過賣假油的年薪好幾千萬。台灣法律。不意外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6-15
帳單來了一個月就被抓了吧
Zora avatarZora2021-06-17
合拼二年? 這法官數學有問題吧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6-19
不然鄉民想判多重?劉男不是只有兩年刑期,還有322萬要賠耶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6-21
理組常常酸文組不懂數學,但理組也不懂法律呀。合併執行不是這樣算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6-23
真的覺得法律有問題就去選立委改法律啊 嘴法律系幹嘛 法律又不是法官訂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6-25
想像競合與數罪併罰竟只2年而已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6-26
偽造文書本來就沒幾年@@
Isla avatarIsla2021-06-28
3百多萬是犯罪所得,還是另外賠付的啊?嘖嘖
Dinah avatarDinah2021-06-30
關爆他
Ida avatarIda2021-07-02
早就脫產了。怎麼可能會賠著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