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遺失遭侵占(破案了!!!) - 手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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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becca
at 2015-03-25T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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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忙完了,在此回覆一下我看到的疑問。


(一)原PO手機什麼款?Android可以設定自拍上傳嗎?

我遺失的是htc butterfly s,所以Android手機也可以設定雲端上傳的
我的情況是設定拍照後自動上傳Dropbox,所以遺失後還可以取得相片。




(二)如果手機三天前就送到警察局,為何警察卻不通知你??

很好的問題,我也很想知道,當我從侵佔者口中知道三天前就送交派出所時
我也隨後打電話給警察,詢問既然知道失主辛苦查緝這麼久,為什麼不立刻通知我?
各位!如果三天前就馬上通知我,我根本不用跑這一趟耶!
警察的回覆支吾其詞,我是真的聽不懂重點,不過案子既然破了,我也真的懶得追究了。

不過各位可以自己想想,當初一再表達無法偵查、該怎麼查的警方,
終究受不了我和記者煩人的壓力來現場偵查,
想不到真的馬上就找到侵佔人住處,手機也乖乖繳回,
如果你是警察,會很想通知我,還真的這樣就找到了嗎。。。




(三)為何要輕易跟侵佔人和解?

在協調過程中我了解到侵佔人的職業,是屬於低學歷知識背景的體力活
身家背景、生活型態都單純
而且他並沒有惡意清除所有手機設定,導致我能透過雲端照片找到他
故認為他並不是惡意機巧之徒,
也願意相信他沒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判斷此事嚴重性,
故而決定和解並且僅進行小額求償。

有些人覺得這樣是小偷,不應該原諒,
其實他這樣的行為法律上是侵佔遺失物罪,也不是竊盜,還是有差別的,
而且我也想到,我小時候也會撿到錢就買糖果吃了,
國中也會撿到筆就自己用了,
說實話,如果沒有長大後常常接觸這些法律資訊,
我也會覺得撿到就用沒什麼,所以我才願意相信他沒有惡意。

法律並不是完美的,有時候法律也會給予民眾不公平的對待
(就像通保法居然不准警察幫我調通聯記錄查案)
運用法律幫讓自己的利益極大化,卻不管別人的死活
雖然是法律允許的,但卻不是我的個性,所以我願意在這方面做個讓步。





(四)通保法規定警察真的無法查不應責怪/一點小事也要找人施壓是否合理

或許我原文表達不夠清楚
此案我會對警察辦案不滿完全不是因為通保法,原文(3)就有提到,
當警察表示通保法導致他們無法調閱通聯記錄,
我事後查證屬實,就完全體諒警察並接受,並思索其他破案方式,
我知道警察依法行事,更認為法律的問題有本事就應該去對立法者開砲
只會對基層員警謾罵他們必須做的事情,是很沒用的行為。


至於有人覺得這種為了一點小事,
不斷陳情要求警察努力偵查,
感覺太浪費社會資源,
我必須要澄清,
我也不認同浪費過多社會資源只為成就自己一點小利益。

正因為不希望浪費警察太多資源,
所以我自己做足了功課蒐集了完整破案的線索,
就是希望辛苦的警察能花最小的力氣幫我處理這個小案子,
把他們的資源放在更多重要的事情上面,
想不到他們連一點小事都不願做,才讓我非常憤怒!

 
各位可知我提供多少清楚的線索給警察了嗎?
我舉其中三項說明

(1)清楚侵佔人樣貌(參考圖)
http://ppt.cc/uSvE

當地是物件單純、格局清楚的單純社區,人來人往都很稀少,
大樓採管理式,管理員或住戶彼此都常會見面,
只要拿照片到當地問一下,很容易會有線索。

事後證實,我到當地詢問一個阿姨他就說他有印象,固定什麼時間出現在哪裡。


(2)地圖定位(參考圖)
http://ppt.cc/buYM

我從上傳相片發現GPS定位,然後就用Google地圖,
把侵佔人位置都直接定位出來給警方,他們只要按圖前往即可,
根據我的經驗,GPS誤差大約20公尺左右,換句話說,
以定位點為圓心20公尺的圓形範圍內就是目標,
再扣掉非住宅區域,範圍縮限得非常非常小了。

事後證實,侵佔人住處僅距該定位點10公尺處。



(3)陽台特徵(參考圖)
http://ppt.cc/TUJk

A.鐵窗紋路:我在台北就先用GOOGLE街景查詢過,當地住戶鐵窗
      樣式皆不盡相同,而侵佔人陽台鐵窗紋路更是特別
      實地走訪必能一眼看出住處。

事後證實,我就是靠這個快速找出侵佔人住著。

B.陽台景色:陽台看出去為白亮天空,顯見旁邊並非高樓,
      即可排除掉旁邊是高樓的住宅,縮小偵查範圍。

C.機車大鎖:陽台鐵窗上掛有機車大鎖,現場直接判斷即可看出。

事後證實,我也是靠這個快速找出侵佔人住著。

D.綠色樹木:陽台看出去隱約可見下方有樹木,根據經驗住宅區
      樹木通常在3F以下,照片可看到樹木,判斷住戶應為
      3~4F

事後證實,住戶為3F。



換句話說,為了找到我的手機,我已經自己偵查了95%的線索,
以上面幾乎送分的線索來看,
只要心智健全視力正常的人,到現場都可以輕易"看到"侵佔人住處,
受過專業辦案訓練的警察都還說無法查,查不到,
若不是刻意推托,那就是極其無能,不管是哪一個,都令人不能接受!

今天警察局不是辦了我的案子就關門了,
明天他們還會偵辦其他竊盜案、謀殺案、性侵案、詐欺案等等,
警察受過專業訓練,拿納稅人的錢負責查緝案件,執行公務,
今天民眾都費盡心思讓他們輕鬆查案,還把民眾當白痴,
若不是我真的直接前往台南查案證明有多簡單,
警察還真的這樣繼續唬爛我很難查。

如果我不去反應這件事,
那又會有多少原本可以簡單偵破的案件被白白呼攏過去
我會非常生氣並不斷陳情申訴的理由就在此,
絕不是故意想要浪費社會資源以滿足自己一點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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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手機

All Comments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5-03-30T00:41
所以我撿到手機寧可放在原地讓車壓爛 我也不會去看手機裡的聯絡人找失主 免得不小心被告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5-04-03T02:02
是啊,這就是法律濫訴過頭的後遺症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5-04-07T03:22
不過事實上 已經太多外國人跟我說過 臺灣丟東西有太多好心人願意幫你了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5-04-11T04:42
不用把臺灣想的這麼不堪 離濫訴還差得遠事實就是你遇到的是壞人 別再欺騙自己了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5-04-15T06:02
其實我比較好奇是如果你沒下去 你手機找的到嗎...XD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5-04-19T07:22
應該是找不到的 遺失畢竟不是刑案 沒有破案壓力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5-04-23T08:42
支持原po的作法,給對方改過的機會沒什麼不好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5-04-27T10:02
有太多案例是小賊進監獄進修之後變大盜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5-05-01T11:23
原PO不找記者不找市長,當再好的福爾摩斯,還是被吃案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5-05-05T12:43
路上東西本來就不要撿,那怕是被車壓壞都別撿,這不是什麼好心的行為,東西在原地主人自己會去找,有時候被所謂的好心人撿了反而難找,路不拾遺啊!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5-05-09T14:03
我會撿耶,下一個撿到的人,不知道會不會歸還失主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5-05-13T15:23
要撿要有第一時間送去警察局的準備 不然都很麻煩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5-05-17T16:43
原來是饅頭人拿了你的手機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5-05-21T18:03
XD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5-05-25T19:23
哪裡麻煩?等失主打電話過來不就好了,我上次就撿到M8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5-05-29T20:44
一堆未接來電,回撥回去就好了,so easy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5-06-02T22:04
所以你的手機沒上鎖~@@!?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5-06-06T23:24
沒上鎖,手機沒正妹圖,是個中年男子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5-06-11T00:44
撿到手機,馬上hard reset,然後送警局 等6個月再去拿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5-06-15T02:04
我撿過沒密碼的智慧型手機 直接翻通訊錄打給他爸媽還人家 案內這個人還很開心繼續用好幾天 你說這叫沒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5-06-19T03:24
惡意...... 這跟小時候撿到錢拿去買零食有程度上的差別耶...... 你人也太好 不過手機有拿回來就好 和解也省得後續一堆麻煩程序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5-06-23T04:45
被拔sim卡還叫沒惡意喔? 跟機車停路邊被騎走差不多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5-06-27T06:05
被拔SIM卡?helwl大怎麼會知道被拔SIM卡?我壓根沒提過這件事啊!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5-07-01T07:25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5-07-05T08:45
不拔的話會被你奪命連環call啊,好sim卡,不拔嗎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5-07-09T10:05
不拔SIM卡 怎麼GPS上網...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5-07-13T11:25
所以看起來應該只有用WIFI在定位 沒用到SIM卡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5-07-17T12:45
還好啦 有惡意的話 像我就直接還原原廠了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5-07-21T14:06
在室內GPS應該定位不到 只有WIFI定位應該也不準確能精準到10公尺 他應該還是有放SIM卡吧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5-07-25T15:26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5-07-29T16:46
就是標準鄉愿怕麻煩而已 至於用有沒有還原原廠來判斷更是可笑,他只是不知道該怎麼做(完美的侵佔)的乾淨俐落而已,這次學聰明了,下次有機會他應該知道怎麼做的更乾淨(假如他還有腦子的話)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5-08-02T18:06
你確定你不轉職開個偵探社嗎?XDD真的超級佩服你的!不只毅力行動力還有動腦,太厲害!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5-08-06T19:26
包子好酸,不過跟我想的一樣 XD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15-08-10T20:46
呵呵,每個人想法本來就不一樣啦侵佔到baozi大手機的人應該會很慘吧XD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5-08-14T22:06
我就是曾經一組Contax645一機四鏡被這樣摸走 氣瘋了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5-08-18T23:27
被我抓到一定告到死,最後當然沒抓到,逼得我重買一套120多花3X萬,雖然是趁機轉了夢想中的哈蘇,不過想來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5-08-23T00:47
還是生氣的要命,雖然也要怪自己粗心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5-08-27T02:07
我只在道路遇到騎車手機飛出來...結果前面20公尺就有警察(遠望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5-08-31T03:27
台灣人不錯了 手機 錢包 跟錢 都有掉了忘記拿 旁邊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5-09-04T04:47
陌生人提醒 才注意到的經驗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5-09-08T06:07
要是我是你,花這麼多心思搞到最後卻用一句沒有惡意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5-09-12T07:28
帶過,要是真沒有惡意早就打電話連絡失主了寬恕是神的工作,不是人的工作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5-09-16T08:48
我的心思主要是希望拿回手機,懲罰人真的還好ㄟ不過destroyfire大說得也有道理,上法庭我會問他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5-09-20T10:08
話說回來,destroyfire大的意思是從沒寬恕過人嗎XD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5-09-24T11:28
台南太遠嫌麻煩很正常,反正手機都拿回來了可是拔sim卡沒惡意,聽起來就怪怪的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5-09-28T12:48
這最好很難查,警察根本擺爛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5-10-02T14:08
他下次還會再犯的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5-10-06T15:28
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東西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5-10-10T16:49
要給他好好上個法律課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5-10-14T18:09
就是這種婦人之仁所以才會助長小偷氾濫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5-10-18T19:29
認真推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5-10-22T20:49
原原po這樣還算怕麻煩的話 不知道什麼叫不怕麻煩了請假坐高鐵住旅館問路人 每一項我都覺得麻煩的要命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5-10-26T22:09
而且原po的手機還不是最新的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5-10-30T23:29
對啊...二手的4500...有可能是男女朋友送的手機或有紀念價值 再不然就是手機資料也很重要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5-11-04T00:49
再再不然 這是原則問題 拿的回來才是重點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5-11-08T02:10
我想如果我是原PO 有可能會做到一樣的事情吧...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5-11-12T03:30
唯一的差別是...我是坐客運 然後可能會睡高雄吧...順便去高雄玩 嗯...其實台南也想去啊...原po剛從台南回來 一定不想再去玩...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5-11-16T04:50
可惡...不想多花住宿錢...我相信很多人拿回手機的感覺就是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5-11-20T06:10
手機都拿回來了 算了啦...但手機拿不回來時是...→ baozi : 被我抓到一定告到死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5-11-24T07:30
Y大的推文常常是一篇文章的量XD...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5-11-28T08:50
冏 怎會有人這麼單純 所謂怕麻煩是 女朋友到手前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5-12-02T10:11
每天載20公里上下班也甘願,追到同居後 1公里接上下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5-12-06T11:31
般也嫌麻煩,類似這樣,懂?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5-12-10T12:51
這件事已經不是遺失,而是欺占。欺占是刑事案件,若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5-12-14T14:11
有損失,則又涉及民事。這是警方不處理,是可以告地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5-12-18T15:31
真的很有智慧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5-12-22T16:51
檢來偵辦的。所以我認為最該指責的是警察,原本一件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5-12-26T18:11
小事,非得要變成大案件才好嗎?到時候還要被懲處,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5-12-30T19:32
奇怪呢?!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6-01-03T20:52
我文會是一篇文章的量 但我文章會是N篇文章的量XD推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6-01-07T22:12
DAUANPTT大大是沒說錯 但重點是你沒有"被告"啊...在原PO和警察找到人之前 並不知道是誰拿的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6-01-11T23:32
如果不知道是誰拿的 那是什麼罪都沒有用啊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6-01-16T00:52
如果今天原PO沒有GPS和照片 只知道被偷用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6-01-20T02:12
後面手機就被還原了 那依然是一個"侵佔罪" 不是欺佔但不知道是誰你連告都告不了...沒明確"被告"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6-01-24T03:32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6-01-28T04:53
連續打錯,謝謝指正!我是說:不知可不可以告警方?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6-02-01T06:13
幸好此事以大事化小來了結。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6-02-05T07:33
我其實是比較想告警方瀆職的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6-02-09T08:53
但現在還需要他們處理後續,看他們表現再說吧哈哈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6-02-13T10:13
推(三)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6-02-17T11:33
瀆職很難判定的...不過以手機拿到三天卻沒找你來看是有機會的 我還是那句...如果你沒下去找是不是就..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6-02-21T12:54
上一篇有人猜 警察沒通知是因為警察不知道是同一案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6-02-25T14:14
若"送回手機"的人沒說 他是被警察貼紙條才送回而只說撿到手機 那警察確實不知道兩個是同一案當然也無從通知原原po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6-02-29T15:34
那有趣的來了...SIM卡放回去了嗎...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6-03-04T16:54
手機沒密碼又可以開機打電話的話...除非原PO去停話了...也是滿可能的 這麼多天沒電話用不如花個300...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6-03-08T18:14
萬一撿到的人..淘寶賣對岸...

從高通處理器看近年手機變化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5-03-25T22:52
其實這篇文章去年就想寫了 2014年我認為對手機來說又是一個很大的分界點 在這年的手機 普遍來說都在效能、續航之間來到一個平衡的高水準 而這一些東西其實跟手機cpu有非常大的關聯 接下來讓我們回憶一下 手機的cpu配上發展好惹..... ============================== ...

手機遺失遭侵占(破案了!!!)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5-03-25T15:38
很多人說因為個資法 其實不對 是以下原因 : (3)2月初警察表達想調閱手機IMEI碼協助查案,卻被地檢署駁回,我回覆警察沒關係我會 : 再想辦法。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9/35839242/ h ...

手機遺失遭侵占(破案了!!!)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5-03-25T11:08
************3/23(一)前情提要************ (1)103年12月我從台北到台南遊玩遺失手機,被人撿到卻侵占不還。 (2)侵占人用手機玩拍照,全部自動上傳我的雲端, 我掌握他清楚樣貌,住家內裝景物,隨即於1月報案。 (3)2月初警察表達想調閱手機IMEI碼協助查案,卻被地 ...

hTC One M9數天心得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5-03-24T22:44
金包銀身為One(我?)眾矚目的手機 想不到哥除了是數日以來第一篇市售版開箱 也是最後一篇的樣子XD 接下來 我來好好講一下這隻手機好了 給各位作的參考 比較對象大半自然是M8 ========================================== 外觀andamp;手感 這方 ...

支援 QC2.0行動電源不專業開箱...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5-03-23T23:39
前一陣子和noside大交流一些關於快充的意見 也向noside大學習一些關於快充的知識! 更藉著noside大的關係買到支援QC2.0的行動電源 經過幾天的使用,再加上我有一顆QC2.0的旅充 就來些心得和開箱吧! 首先就來幾張行動電源的照片 http://i.imgur.com/bTPKe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