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嘉出大事了 - 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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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是針對內容刪的太過的考量,我原本也是想寫全文。

不過考慮到全文過長或部分冗文,才修改成過半至全文的規定。

另外也要評估發情報文後是否需把原新聞後續更新補充的狀況。

至於有無影響誤導使用者閱讀的部分,得看"下次"違規的情報文做主觀判斷。

2.鎖文的那篇是因為有爭議且全文過短亦無附來源才鎖,

更改板規是之後的事情也不會處罰那篇。

只是重新規範情報文應該要有的"基本條件"而已,並已將相關資訊納入情報文的範本中

3.有爭議問題很歡迎各位發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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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2-23
推。板主辛苦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2-26
轉貼新聞的規範,直接用八卦版那一套就好了阿,禁止
修改標題、內文、一律貼出主文網址,到時候就不會又
鬧出內文貼不全,試圖讓人有帶風向的問題
Mason avatarMason2020-02-29
光是那有爭議的標題與過於簡略的內容 就可能會被告
了...這有法律責任的問題...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3-01
..哪有法律問題? 報一半的新聞台灣有少見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0-03-02
新聞台又不會跟你說他們被告== 收視率比較重要啦
Noah avatarNoah2020-03-04
會被告的是該篇原發文者
Doris avatarDoris2020-03-08
新聞台不會當事人會阿xd
Yuri avatarYuri2020-03-10
只要陳述的事實本來就沒問題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3-12
平衡報導也就只是倫理規範之類的東西而已
Rae avatarRae2020-03-17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3-18
老實說 檢調出手調查 會不知道國貿局不與裁罰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3-22
Jake avatarJake2020-03-24
是說原原po那篇哪裡犯法了,怎麼一堆推文覺得技嘉
會告原原po
Belly avatarBelly2020-03-25
光是妨礙名譽就可以告下去了 後面怎麼打再說而已
Irma avatarIrma2020-03-28
只是原廠應該不會跟這種網路小事計較而已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4-01
告下去變法院認證
Joe avatarJoe2020-04-03
陳述公眾事實是妨礙三小- -
Linda avatarLinda2020-04-06
現在是想殺g儆猴逆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4-08
是不是該考慮同標題全部禁推禁回了..再來就直接桶
原文部分應請站方處理 封存起來看技嘉要不要告
Andy avatarAndy2020-04-09
法盲就不要出來獻醜了 拜託
Ula avatarUla2020-04-14
哪一條叫妨礙名譽了 法盲? 獻醜?
Andy avatarAndy2020-04-16
隨便找一個誹謗罪的判決文主文就有提到"未查證"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4-19
敘述不實並散布於眾,致生損害名譽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4-23
你以為只有這個因素會影響判決嘛? 太天真了吧
Hazel avatarHazel2020-04-24
https://i.imgur.com/F2LsBtf.jpg 我是說我唷 嘻嘻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04-29
蝦 被移送是公司總經理私人事務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5-03
法條講錯 例子舉不出來 構成要件乾我闢室逆?
說別人講一半是帶風向
沒事搬法律出來嚇人不知道是算啥
Erin avatarErin2020-05-03
恩 你說的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