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市集 三星A51 退貨被刁難 - 手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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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查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J0170001&FLNO=19&ty=L

消保法第19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
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
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法條說的不是無條件退貨 是無條件解除契約

退貨和解除契約是不一樣的兩件事 你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

可以不附理由 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這是在指解除契約這件事

但解除契約的條件這裡沒有寫到 所以要看民法259條

剛好這全國法規資料庫很貼心 他還幫你把相關法條列出來



民法259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
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
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其中網購明顯相關的是二和六

廠商如果退錢退的慢了 還要另外給你利息

但是應返還之物如果有毀損滅失 要償還其價額

一般的商品主要就是包裝的部分 通常頂多商品價值的1~5% 這種通常都小錢

但是3C產品有不可逆的特性 比如說開機使用後就完全無法當新品賣

假設要當整新品或福利品出售 可能要以市價9折8折甚至更低價出售

那完全就屬於毀損滅失的範圍 因為那個價值從使用者開機那一瞬間就消失了

廠商是可以依法要求償還這部分的價額的


網購七天鑑賞期或猶豫期一直都不是試用期

也沒有什麼無條件退貨這種霸王條款

不然這麼說好了 如果我今天買了一支手機 然後把螢幕摔破了

可以在七天內無條件退貨嗎? 用膝蓋想也知道不行

既然這樣子不行的話 開機測試這種明顯會減損價值的行為一樣也是不行

當然 我說的不行不是說不能退 因為法條就說可以解除契約

所謂的不能退是指不能退原價

因為商品經一手導致價值折損 那解除契約後 當然也拿不回原本的買價


※ 引述《Gavatzky (My Prince)》之銘言:
: 1.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通訊與訪問交易)規定:
: 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 法律就訂在那邊,消費者網購7天內本來就可以無條件退貨,而且不用承擔任何費用
: 消保會那邊也回覆了,
: 如果業者無法承擔退貨造成的損失,就不應在網路上販售。
: 就算今天消費者買商品了,顏色不喜歡,拍照不好看,充電太慢,
: 用了不喜歡就是可以退。
: 業者額外加的一些條文
: 例如:
: 七天鑑賞期非試用期,
: 商品拆封後退貨必須承擔20%整新費用
: 商品上網註冊後不接受退換貨,
: 商品售出後一律不接受退貨,
: 贈品拆封後不接受退換貨,
: 退貨必須負擔運費手續費,
: 一堆有的沒的規定,
: 這些規定本來就是業者自己加的,
: 跟中華民國法律牴觸根本無效。
: 只是大家覺得跑調解委員會太麻煩就摸摸鼻子,
: 買了就算了吧,
: 到最後就變成業者訂的規定最大,消費者只能吃悶虧,
: 當然也有些例外是不能退貨,
: 那最後也只能由消保官來認定,
: 支持原PO,走法律程序!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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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11-07
說真的「消保法第19條」這是塑膠。
Leila avatarLeila2020-11-12
問題廠商要求還原費用就必須列舉了,以福利機出售的價錢是廠商定義這就有爭論空間
Dora avatarDora2020-11-16
有爭論空間可以去跟廠商打官司或開調解庭啊 笑死經爭取如果能壓在1~2成的範圍內我覺得就算合理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11-21
找出近三年內民事訴訟且金額在三萬以內之有用這判例判消費者有贏的判例。
George avatarGeorge2020-11-26
拿得出來你就可以說服法官,然後你就贏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12-01
民事金額本來就是開高給對方砍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12-06
認清現實「消費者保護法」是塑膠製的。
Selena avatarSelena2020-12-10
一個沒問題的產品拆封使用後硬要退貨 是要消費者保護法保護你什麼
Ina avatarIna2020-12-15
只能說 拆封能無條件退貨 都是佛心公司 但不能當正常 廠商索取部分費用 才是剛好符合法律 至於這個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12-20
上一篇回覆根本搞笑 這篇終於正常了
Sandy avatarSandy2020-12-25
哪有什麼佛心公司 還不都是其他消費者吸收
Edith avatarEdith2020-12-29
費用該是多少 就要雙方討論出都能接受的數字 但絕對
Tracy avatarTracy2021-01-03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美國的話?說退就退,二話不說。
Yuri avatarYuri2021-01-08
不是沒無條件退貨 就是不合法
Rae avatarRae2021-01-13
美國的退貨制度是廠商自己的政策 跟法律有什麼關係?
Lucy avatarLucy2021-01-18
有標明final sale的產品你可以拿去退看看
Necoo avatarNecoo2021-01-22
去costco買 就可以享有美國的保障了
Hedy avatarHedy2021-01-27
所以原po要能回復原狀,才能無條件退貨這樣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2-01
說真的硬體瑕疵退回去沒話說,明明手機沒問題還退這
Ivy avatarIvy2021-02-06
樣廠商新機二手價差要找誰討?
Elma avatarElma2021-02-10
法規跟通路都跟不上時代啊…早期郵購是因為很多東西看到包裝就知道不符期待了。
Ina avatarIna2021-02-15
現在 3C 產品不連網路就一堆功能鎖住不能試,偏偏連上網路就即時註冊無法還原。
Annie avatarAnnie2021-02-20
有什麼功能是查不到資料也不能問廠商 一定要自己上網才能測式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02-25
*試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3-01
原 po 就有需要加日本卡的需求,請問去哪查?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3-06
如果開機就死機 自認倒楣?
Liam avatarLiam2021-03-11
不能開機倒是好處理,外觀包回去就能退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03-16
軟體方面不可逆,才是這類退貨爭議的問題核心。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1-03-21
要在日本上班會看不懂日文嗎?去日本網頁找會找不到嗎?おサイフケータイ看不懂也沒辦法
Callum avatarCallum2021-03-25
flypenguin 直接去門市問啊= = 是要查什麼 再不然網路客服隨便都有 很難?現在的人只會Ptt發文問問題 找別人給的資訊 不懂得自己去找專業的人詢問?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3-30
= = 你要找到有日本卡+台灣機的案例,很好問?我要加美國卡,原廠客服也只能叫我去門市借展示機試根本不敢給確定答案。
Jake avatarJake2021-04-04
PO那個又不是手機的問題 當然是問GP或SP客服阿
Doris avatarDoris2021-04-09
難道你連門號都沒有 結果怪手機不能通話去退貨?
Sarah avatarSarah2021-04-13
啊你不會去借膩
Dinah avatarDinah2021-04-18
然後 xz2 xz2p xz3 只有 xz3 能正常使用美國卡,不就還好我有厚著臉皮去找門市人員幫忙…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4-23
前兩支是能加卡不能刷,陪我試的店員也找不出原因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4-28
正解,很多法條是要互相參照的,不能只看某一段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1-05-03
爭議點只有回復原狀到底要折多少才合理,只能調解所以網購才推PC家,PC家不要真的太誇張都叫廠商吞
Jack avatarJack2021-05-07
問做過wallmart生意的 消費者退貨最後是誰承擔 wallmart 還是產品供應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5-12
我不認為去門市當面試當面問有什麼好厚臉皮的門市人員都怕是要怎麼跟大眾打交道有問題就是要解決再購買很正常吧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5-17
門市專門旗艦店的存在,就是讓你去試用跟問問題的,哪需要厚臉皮?有些誇張喔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5-22
不然展示機存在的目的是什麼?我之前也是去專賣店直接下載我要的app,當場測試看看能不能符合我的期待,結果無法順利執行,我就知道這支不行,很簡單就能解決,還是有案主這種想去跟廠商耗時間的,我也無法理解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5-26
網路時代很多人臉皮薄到不敢跟真人說話啊 對他們來說跟真人交流比在網路上亂噴人難多了 所以敢在網路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5-31
上當澳客 卻連走進店家問問題都不敢啊 網路時代的一大弊病 不過說起來 我買衣服都只買uq和net也是因為
Oscar avatarOscar2021-06-05
這兩間的店員完全不會跟客人搭話 其他賣衣服的店家光會跟我搭話我就不想去了 也是稍微能理解那些完全不敢跟真人交流的人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06-10
與人溝通就是一種基礎「能力」,我可以理解不想講話的感覺,但是攸關自己的荷包,還是展現一些智慧去面對總是Z>B
Kyle avatarKyle2021-06-14
推文好多法官喔!我大批踢踢真是人才濟濟~
Kumar avatarKumar2021-06-19
要請人把機子從展示區拆下來,然後櫃台用刷卡機測試這不需要臉皮厚一點? 網路嘴人真的很簡單。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06-24
測試方法是隨便結個帳又退貨搞三次…
Emily avatarEmily2021-06-29
有店員願意配合我還覺得人太好。
Callum avatarCallum2021-07-04
店員人真的很好..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7-08
其實這些都有但書,非商品本身瑕疵是不能退的。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7-13
當場試需要厚臉皮 網路買回來不能用 人家不給退還要原價退 就不用厚臉皮?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7-18
一隻手機好幾萬,如果有特別在意的功能要測試,就打個電話,客氣的詢問店員能否幫忙測試,不行就再問下一家,在店內測試特殊的信用卡,聽起來不會不合理,我相信願意幫忙的躧h於拒絕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7-23
這篇正解 那篇原po口氣好差 好像講道理的消費者都是又笨又奴一樣 真無言
Selena avatarSelena2021-07-27
雖然我覺得收40趴也很扯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8-01
推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