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是條寄生蟲? - Google
By Hardy
at 2007-03-19T18:55
at 2007-03-19T18:55
Table of Contents
谷歌是條寄生蟲?
作者:英國《金融時報》斯特凡.斯特恩(Stefan Stern)
2007年3月19日 星期一
T
. S .艾略特(T.S. Eliot)曾經說過:「不成熟的詩人模仿,成熟的詩人剽竊。」盡管這
種說法既精煉又形象,但在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時,用處可能不太大。
各家公司都小心翼翼地保護著自己的資產。競爭的現實意味著,在專利權和版權問題上的
自滿心態可能是致命的。藝術家們拿剽竊問題開玩笑似乎無傷大雅。但商業領袖很少這麼
做。
如果你參加了近日在紐約召開的美國出版商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
年會,你就會看到一位非常沒有幽默感的資深企業高管。微軟公司(Microsoft)負責版權
、商標和專業機密事務的法律副總顧問(這是多麼大的一個頭銜啊)托馬斯.魯賓
(Thomas Rubin)向與會代表表示,谷歌(Google)立志成為全球關鍵的信息和內容的來源,
將使其步入道德歧途。
魯賓將谷歌形容為一種商業寄生蟲,自身不創造內容,只是利用他人的勞動賺錢。他對美
國出版商協會首席執行官帕特.施洛德(Pat Schroeder)最近的一段講話深表贊同:施洛德
最近表示,谷歌有「一種不得了的商業模式——他們將免費拿走你創造的所有東西,然後
以此賣廣告」。魯賓表示,這種做法「系統性地侵犯了版權,斷絕了作者和出版商將其作
品『貨幣化'的一條重要途經,並繼而破壞了人們的創作動機」。
哎呀!這聽起來和谷歌最初聲稱的目標——「不做邪惡之事」——有很大距離啊。當然,
真正的情況要復雜一些。多數網民是否認可魯賓對谷歌的責罵,是有疑問的。
谷歌很受歡迎,而且備受追捧,因為它很管用。沃頓商學院(Wharton business school)
法學和企業倫理學教授凱文.沃巴赫(Kevin Werbach)表示,谷歌的成功開始讓包括傳媒公
司在內的許多公司感到驚恐。「(但)這些傳媒公司想要而且需要谷歌,因為谷歌在兩方
面做得非常好,而這兩方面工作是大多數傳媒業務的基礎:一是指引用戶找到相關內容,
二是撮合廣告商與用戶。」
一個更大、更重要(也更自相矛盾)的問題出現了。什麼才算「原創內容」?莎士比亞
(Shakespeare)幾乎沒有創作過任何情節。他的大多數戲劇都源自史實或廣為人知的寓言
。《錯中錯》(The Comedy of Errors)首次公演時被打斷過嗎?沒有。沒有人高喊:「嗨
,別演了,這只是普勞圖斯(Plautus)《孿生兄弟》的改編版。」
我們現在所謂的「文藝復興(Renaissance)」,在法國文學界還被稱作「la Restitution
des Lettres」,意即:經典作品的復原或再現。如果拉辛(Racine)選擇就歐裡庇得斯
(Euripedes)的《希波呂托斯》 (Hippolytus)寫一個自己的版本——正如他所做的,根本
不存在剽竊或文化寄生問題。當時,模仿就是創造,而且是原創。
對於創造性和原創性,我們仍然背負著一種非常浪漫主義的觀念。我們想象這樣一個孤單
的人物:他經歷了恍然大悟那個時刻,並從零開始,創造某種全新的東西。
但這種觀點完全錯了,而且在公司環境毫無幫助。在這個世界上,很少有東西是完全「嶄
新」的,也很少有東西是單獨一個人的工作成果。創新是一種團隊活動,每個人都要從外
界發生的事情中學習(並模仿)很多東西。
美國加州哈斯商學院(Haas School of Business)教授亨利.切斯布羅格(Henry
Chesbrough)在他的《開放商業模式》(Open Business Models)中表示,商界在自己周圍
建立來的那種舊式保護壁壘必須推掉。我們需要開放,需要放下包袱。
「產品生命周期的縮短和成本的迅速提高,預示著較為陳舊、封閉的創新模式注定滅亡,
」切斯布羅格教授表示,「只有通過接觸更多的創意,並將這些創意應用在更新型的產品
和服務上,公司才能保持發展速度,並實現經濟上可行的創新模式。」
與谷歌進行互利合作(而不是攻擊它),可能是更好的戰略選擇。
同樣地,根據「聯合+開發」的規劃,寶潔公司(P&G)從眾多競爭對手那裡獲得了產品授權
或直接加以收購,將這些產品統一以寶潔品牌推向市場。該公司有一個「偵察員」網絡專
門負責監視新的創意。
我們需要提防怪異、一廂情願的想法,即指望突然間峰回路轉,找到創造性問題的答案。
成功的創新通常出現在一個持續、冗長,而且通常平淡無奇的時期末尾,是很費力的工作
。
正如英國德蒙特福德大學(De Montfort University)教授詹姆士.沃德海森(James
Woudhuysen)喜歡說的那樣:「我們這輩子已經聽到太多『跳出框框去思考'的說法了。」
他反問道:「首席執行官們什麼時候才會去尋求一些更為『框框內'的思考呢?」
創新還要求對一些「非原創的」理念保持開放心態。艾略特關於剽竊的那句名言還有後文
:「差的詩人將別人的弄得更差,好的詩人將別人的弄得更好,或者至少能與之不同。」
這其實有點像一個好的搜索引擎和聚合器,將老的內容以新的、有用的方式呈現出來。
莎士比亞似乎理解「原創內容」的不可捉摸之處。在《哈姆雷特》第3幕第2場中,當國王
克勞迪亞斯對其侄兒傲慢無禮的回應不以為然時,克勞迪亞斯和悲劇英雄哈姆雷特之間有
一段簡短但生動的對話。
克勞迪亞斯:「哈姆雷特,這個答案裡沒有我的東西,它們不是我說的話。」
對此,尊貴的王子回答說:「是的,現在也不是我的話了。」
將莎士比亞這一最著名劇目的結尾改成以下(原創)內容如何:哈姆雷特回到威登堡
(Wittenberg),學業有成,成為一位知識產權律師?
譯者/何黎
--
作者:英國《金融時報》斯特凡.斯特恩(Stefan Stern)
2007年3月19日 星期一
T
. S .艾略特(T.S. Eliot)曾經說過:「不成熟的詩人模仿,成熟的詩人剽竊。」盡管這
種說法既精煉又形象,但在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時,用處可能不太大。
各家公司都小心翼翼地保護著自己的資產。競爭的現實意味著,在專利權和版權問題上的
自滿心態可能是致命的。藝術家們拿剽竊問題開玩笑似乎無傷大雅。但商業領袖很少這麼
做。
如果你參加了近日在紐約召開的美國出版商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
年會,你就會看到一位非常沒有幽默感的資深企業高管。微軟公司(Microsoft)負責版權
、商標和專業機密事務的法律副總顧問(這是多麼大的一個頭銜啊)托馬斯.魯賓
(Thomas Rubin)向與會代表表示,谷歌(Google)立志成為全球關鍵的信息和內容的來源,
將使其步入道德歧途。
魯賓將谷歌形容為一種商業寄生蟲,自身不創造內容,只是利用他人的勞動賺錢。他對美
國出版商協會首席執行官帕特.施洛德(Pat Schroeder)最近的一段講話深表贊同:施洛德
最近表示,谷歌有「一種不得了的商業模式——他們將免費拿走你創造的所有東西,然後
以此賣廣告」。魯賓表示,這種做法「系統性地侵犯了版權,斷絕了作者和出版商將其作
品『貨幣化'的一條重要途經,並繼而破壞了人們的創作動機」。
哎呀!這聽起來和谷歌最初聲稱的目標——「不做邪惡之事」——有很大距離啊。當然,
真正的情況要復雜一些。多數網民是否認可魯賓對谷歌的責罵,是有疑問的。
谷歌很受歡迎,而且備受追捧,因為它很管用。沃頓商學院(Wharton business school)
法學和企業倫理學教授凱文.沃巴赫(Kevin Werbach)表示,谷歌的成功開始讓包括傳媒公
司在內的許多公司感到驚恐。「(但)這些傳媒公司想要而且需要谷歌,因為谷歌在兩方
面做得非常好,而這兩方面工作是大多數傳媒業務的基礎:一是指引用戶找到相關內容,
二是撮合廣告商與用戶。」
一個更大、更重要(也更自相矛盾)的問題出現了。什麼才算「原創內容」?莎士比亞
(Shakespeare)幾乎沒有創作過任何情節。他的大多數戲劇都源自史實或廣為人知的寓言
。《錯中錯》(The Comedy of Errors)首次公演時被打斷過嗎?沒有。沒有人高喊:「嗨
,別演了,這只是普勞圖斯(Plautus)《孿生兄弟》的改編版。」
我們現在所謂的「文藝復興(Renaissance)」,在法國文學界還被稱作「la Restitution
des Lettres」,意即:經典作品的復原或再現。如果拉辛(Racine)選擇就歐裡庇得斯
(Euripedes)的《希波呂托斯》 (Hippolytus)寫一個自己的版本——正如他所做的,根本
不存在剽竊或文化寄生問題。當時,模仿就是創造,而且是原創。
對於創造性和原創性,我們仍然背負著一種非常浪漫主義的觀念。我們想象這樣一個孤單
的人物:他經歷了恍然大悟那個時刻,並從零開始,創造某種全新的東西。
但這種觀點完全錯了,而且在公司環境毫無幫助。在這個世界上,很少有東西是完全「嶄
新」的,也很少有東西是單獨一個人的工作成果。創新是一種團隊活動,每個人都要從外
界發生的事情中學習(並模仿)很多東西。
美國加州哈斯商學院(Haas School of Business)教授亨利.切斯布羅格(Henry
Chesbrough)在他的《開放商業模式》(Open Business Models)中表示,商界在自己周圍
建立來的那種舊式保護壁壘必須推掉。我們需要開放,需要放下包袱。
「產品生命周期的縮短和成本的迅速提高,預示著較為陳舊、封閉的創新模式注定滅亡,
」切斯布羅格教授表示,「只有通過接觸更多的創意,並將這些創意應用在更新型的產品
和服務上,公司才能保持發展速度,並實現經濟上可行的創新模式。」
與谷歌進行互利合作(而不是攻擊它),可能是更好的戰略選擇。
同樣地,根據「聯合+開發」的規劃,寶潔公司(P&G)從眾多競爭對手那裡獲得了產品授權
或直接加以收購,將這些產品統一以寶潔品牌推向市場。該公司有一個「偵察員」網絡專
門負責監視新的創意。
我們需要提防怪異、一廂情願的想法,即指望突然間峰回路轉,找到創造性問題的答案。
成功的創新通常出現在一個持續、冗長,而且通常平淡無奇的時期末尾,是很費力的工作
。
正如英國德蒙特福德大學(De Montfort University)教授詹姆士.沃德海森(James
Woudhuysen)喜歡說的那樣:「我們這輩子已經聽到太多『跳出框框去思考'的說法了。」
他反問道:「首席執行官們什麼時候才會去尋求一些更為『框框內'的思考呢?」
創新還要求對一些「非原創的」理念保持開放心態。艾略特關於剽竊的那句名言還有後文
:「差的詩人將別人的弄得更差,好的詩人將別人的弄得更好,或者至少能與之不同。」
這其實有點像一個好的搜索引擎和聚合器,將老的內容以新的、有用的方式呈現出來。
莎士比亞似乎理解「原創內容」的不可捉摸之處。在《哈姆雷特》第3幕第2場中,當國王
克勞迪亞斯對其侄兒傲慢無禮的回應不以為然時,克勞迪亞斯和悲劇英雄哈姆雷特之間有
一段簡短但生動的對話。
克勞迪亞斯:「哈姆雷特,這個答案裡沒有我的東西,它們不是我說的話。」
對此,尊貴的王子回答說:「是的,現在也不是我的話了。」
將莎士比亞這一最著名劇目的結尾改成以下(原創)內容如何:哈姆雷特回到威登堡
(Wittenberg),學業有成,成為一位知識產權律師?
譯者/何黎
--
Tags:
Google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Re: picasa悄悄升級了!
By Delia
at 2007-03-19T13:04
at 2007-03-19T13:04
行事曆不支援Opera??
By Sierra Rose
at 2007-03-19T11:20
at 2007-03-19T11:20
Gmail Drive 看不到檔案
By Harry
at 2007-03-19T01:20
at 2007-03-19T01:20
Google Reader
By Madame
at 2007-03-18T23:49
at 2007-03-18T23:49
使用Google工具列的Gmail會當機
By Linda
at 2007-03-18T17:17
at 2007-03-18T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