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合理嗎? -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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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ylover (EzWork中毒很深)》之銘言:
: 我想,試做範本應該只是「試做品」,不需要支付金錢吧?
: 除非你們滿意他試做出來的東西,不然「原先的產品」他還沒做,他也沒理由拿什麼錢
: 更何況他做出來的東西,跟你們要的東西相差太遠,
: 你們應該要以「我們不滿意你做出來的範本,要另找他家製作」拒絕與他繼續合作才是:)

不好意思,這篇有點偏離主題,
只是想針對「範本要不要付錢」這件事提出我的意見:

以一個設計人的角度來看
除非他給的範本是他從自己原本的作品當中找出來的「案例」
就像作品集一樣,單純只是給客戶「看」的

否則就算是試作品也是要付錢的
不管客戶滿不滿意
設計者花了時間、花了精神,運用客戶提供的資料作了一個作品出來
(應該不會有人特地作一個客戶不滿意的東西來騙比稿費)

客戶說一句「我不喜歡,所以我不付錢」
然後再把設計者做出來的東西轉頭給另一個廠商按稿照做
(對不起,原po我不是說你們會這樣,只是這是這個業界常碰到的事)
你說設計者嘔不嘔

不滿意範本,不想繼續合作完全合情合理
但是我想付個工本費還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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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08-03-30
嗯 還是要付錢 以前我在世貿展覽處 我們都會給廣告商
Olivia avatarOlivia2008-04-02
比稿費 即使沒中 我們還是會給兩萬塊 給他們補貼一下
Ophelia avatarOphelia2008-04-04
所以在找這種設計網站的 絕對不要找認識的 做不好又不
Linda avatarLinda2008-04-07
好意思說 然後氣死自己 最好多看看作品 才簽約較好